职业病诊断和鉴定行政措施职业病诊断第二十一条要求提供以下资料:(一)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和接触方式)(二)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四)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五)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职业病对诊断有争议的,由当事人请求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处理职业病Diagnosis鉴定Committee鉴定。

职业病怎么鉴定1、 职业病 鉴定该怎么去

当事人可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职业病提出申请,并准备以下材料: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工人职业史和职业病危险接触史;辐射诱发疾病的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信息;其他人。职业病诊断和鉴定行政措施职业病诊断第二十一条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一)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和接触方式)(二)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四)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五)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2、如何申请 鉴定 职业病?

-0/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职业病的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向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鉴定提出申请。职业病对诊断有争议的,由当事人请求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处理职业病Diagnosis鉴定Committee鉴定,当事人对市级职业病diagnostic鉴定Committee鉴定的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二次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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