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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认知领域对教学目标是如何分类的

布卢姆将认知领域的教学目标分为知道、理解、运用、分析、综合和评价六个层次。 · 知道:对先前学习过的知识材料的回忆,包括具体事实、方法、过程、理论等的回忆。例如,能够叙述牛顿三大定律。

在认知领域对教学目标是如何分类的

2,怎样理解幼儿园教育目标的层次

总体目标,也就是关于国家政策对幼儿园的要求,年龄目标,就是对不同年龄的儿童,设立相应的要求单元目标,就是最具体的目标,比如一节课的目标年龄目标、单元目标,一定要遵从总体目标,符合国家政策总体目标、年龄目标、单元目标,这三个目标,层次由高到低。
⑴按时间划分,可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每一学年的教育目标; 第二层次:学期教育目标; 第三层次:一个月或一周的教育目标,也可以是单元活动目标。“单元”可以是主题活动单元,也可以是教材单元。 第四层次:幼儿园一日活动、一个活动或一节课的教育目标。⑵按目标指导范围分——四个层次。第一:指导本园的教育目标;第二:指导一个班级的教育目标;第三:指导不同活动组的教育目标;第四:指导每个个体的教育目标,即根据每个幼儿发展情况确定目标

怎样理解幼儿园教育目标的层次

3,简述教育目标的组成

教育目标体系由一系列教育目标构成。从教育程度说,有各级学校的教育目标,即幼儿教育的、初等教育的、中等教育的和高等教育的,反映了教育水准的不同层次,形成纵向系列。从学校性质和类型说,有普通学校的教育目标和各种专业(职业)学校的教育目标,反映了各类学校教育特殊要求,形成横向联系。从教育的组成部分说,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目标,包括普通中学的教育目标又可分解为智育目标、德育目标、体育目标等等。依据各级各类学校德、智、体等各育目标又可进一步分解,具体化为各类课程目标,依据课程目标,更进一步具体化为教育、教学活动的行动目标。因此每一级每一类学校都可构成一个教育目标体系。每一教育目标体系都应有多种层级。第一层级教育目的这是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的总目标,或称终极的教育目标。这一层级的教育目标的制定与社会制度、历史背景、民族传统、教育思潮直接有联系。由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或以政策形式规定。终极教育目标具有高度概括性、方向性、指导性,是制定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目标的依据。第二层级教育目标即某一级某一类学校培养目标,依据教育目的,结合各级各类学校性质、专业特点制定,它可分解为各育目标。第三层级课程目标是依据教育目标而制定的各种教学、教育活动的课程标准,体现在课程计划、教学大纲以及德、智、体等各种教育大纲中。课程目标可以是一个学年的,也可以是一个学期的。第四层级单元目标即一个教学单元或一项教育活动的教育目标,这是依据学校的教育目标、课程目标,结合学生实际由教师制定,并可进一步分解,具体编制为课时目标或某一次教育活动(如一次班会活动或一次春游活动)的目标。上述第一、二层级教育目标是按学制规定,整个修业期满方能实现的目标,英盛观察称之为远期目标或理想目标。其意义着重在指出方向、远景,使我们得到鼓舞,是制定具体目标的重要依据。第三层级的目标是更加具体化的,可以在较短时期内实现的,我们称之为中期目标或中程目标。第四层级目标是通过一次或少数几次教育活动即可实现的,我们称其为近期目标。教育目标从第一层级到第四层级是逐次具体化的。我们把具体到可观察、可测量、可直接操作的目标称作教育的行动目标。
教育目标(educational goal)就是指所培养的人才应达到的标准.这个目标可高可低按需而定(教育目标是培养人的方向和规格)。是反映教育目的的,具体而可观测的变化(或进步)。对于教育目标有多种分类方法。美国著名心理学者b·s·布鲁姆,为了编制测验的需要,把教育目标分为认知领域、情感领域和动作技能领域。

简述教育目标的组成

4,目前最常用的教育目标分类

一、 确定学生评价目标的依据 教育目标是确定学生评价目标的依据。 目标即根据人的需要规定的行为目的,是人们争取达到的某种意想结果的标准、规格和状态。教育是一种在理性指导下的有目的的追求,通过教育活动要达到一个预期的目标,即培养什么样的人,这个预期的目标就是教育目标。教育目标就是根据人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人们在教育活动之前,预先设想和确定的关于教育活动的目的、方向和要求,是教育活动最终期望达成结果的标准、规格和状态。它包含两层意思:一是表示按确定的方向努力,达到所要达到的境地;二是表示标准、尺度和指标。 1、我国现阶段教育的总目标 2、教育目标的五种功能 3、教育目标的性质 二、学生评价的理论依据 教育目标分类理论和多元智能理论 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学》 认知领域: (一)识记 1、个别或特定事物的知识(分为两层) (1)术语的知识 (2)个别事物的知识 2、有关处理个别事物方法的知识,包括知识的组织、研究和判断方法的知识。(分为5层) (1)贯例的知识 (2)趋势和顺序的知识 (3)分类的知识 (4)准则的知识 (5)方法论的知识 3、某一领域普遍和抽象的知识 这是知识层最抽象、复杂的部分,是关于某学科大的结构、理论及概括的知识。(分为两层) (1)原则和通则的知识 (2)理论和结构的知识 (二)领会 领会是指抓住材料意义的一种能力。它可以表现为将材料从一种形式转换为另一种形式,或表现为解释材料,估计未来的倾向。(分三个层次) 1、转化 指把概念或信息用自己的语言表达出来,或将它由一种符号体系转变为另一种符号体系,如单位换算,文言文译成白话文等。 2、解释 指以新的形式重新表达某一要概念,要求学生不仅能掌握知识的各部分,而且能看到他们之间的内在联系,并区别主要和次要因素。 3、推论 即延伸教材原有的意义,要求学生不但要理解文字材料的含义,而且能根据已有的信息或以往的知识经验作出推论或判断。如:预测某一趋势的持久性,市场、人才预测的能力,由部分去说明总体的能力。 (三)运用 运用是指将学习过的材料运用到新的和具体情境中去的一种能力,包括规则、方法和概念等的运用。 即指将原理或通则运用于新情境,新问题的能力。 (四)分析 指将知识分解为各个部分或因素,以表明独立的观念,以及各部分间的关系。分析是为了进一步阐明一个思想或观念,进一步理解知识是如何组织的。它包括要素分析,关系分析和组织原理分析三个层次。 1、要素分析 2、关系分析 3、组织的原理分析 (五)综合 指将各个要素或部分组合起来构成一个新的整体。这是一个对各个片断、部分和要素进行加工的过程,把它们安排组合成一个过去尚未明显存在过的一个新的式样或结构。(分3个层次) 1、进行独特交流的能力 2、拟定计划或操作步骤的能力 3、推导抽象关系的能力 (六)评价层 是根据一定的目的、准则去判断材料或方法的价值的能力。它包含以上各层次的行为的某种组合的能力,准则的使用及价值判断的能力,这些准则可以是学生自己确定的,也可以是别人为他们确定的。(分2层次) 1、依据内在的证据来判断 2依据外部准则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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