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的教育内容是什么,职业健康四新教育有哪四种
来源:整理 编辑:职业培训教育 2023-05-02 22:5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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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健康四新教育有哪四种
2,求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工作总结
建议进行“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评估:1、内容的符合性,是否满足规范的要求2、内容的有效性,是否切合实际,针对本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3、教育的覆盖率,是否所有的员工都接受了教育,出席率;4、效果评价,进行考试,参考率、合格率,不合格情况分析;5、采取改进措施,下一轮教育计划;6、发动员工,开展合理化建议,提出职业病预防措施;7、开展现场职业危害分析和辨识,进行职业危害预防的措施或改进。你作为一个班长,你举办这些活动的目的是什么?肯定要写得意义
3,职工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 (1)单位或工作场所;(2)措施名称;(3)措施内容和目的;(4)经费预算及其来源;(5)负责设计施工的单位或负责人;(6)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7)措施执行情况及其效果。 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的范围应包括: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内容,三、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 1.管理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 2.特种作业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 3. 用人单位员工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 4.经常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 四、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制度 五、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 (一)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和处理 2.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 3.伤亡事故统计 (二)职业病的统计报告和处理 1.职业病报告办法 2.职业病处理 (三)职业病的防治 六、职业安全健康监察制度 七、“三同时”制度 1.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必须进行职业安全健康的论证,明确项目可能对职工造成危害的防范措施,并将论证结果载入可行性论证文件。 2.设计单位在编制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时,应当同时编制《劳动安全卫生专篇》,职业安全健康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3.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职业安全健康设施的设计,并对施工质量负责。 4.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健康验收规定进行。不符合职业安全健康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验收和投产使用。 5.建设项目验收合格,正式投入运行后,不得将职业安全健康设施闲置不用,生产设施和职业安全健康设施必须同时使用。 八、职业安全健康(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制度4.8.1 按规定组织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新录用、变更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的劳动者在上岗前,用人单位应委托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根据劳动者拟从事的工种和工作岗位,分析该工种和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以及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如靶器官、靶组织和生物效应指标),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及 gbz 188 的规定,确定特定的健康检查项目,安排劳动者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有职业健康检查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同时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责任到位,有人负责职业健康检查的相关工作。 4.8.2 按规定组织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 为了及时发现健康损害和健康影响, 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所从事的工种和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人体健康的影响规律,对劳动者进行动态健康观察,按 gbz 688确定特定的健康检查项目。按照国家规定安排劳动者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有职业健康检查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作相应的记录。同时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责任到位,有人负责劳动者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相关工作。 4.8.3 按规定组织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用人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gbz 188安排离岗时的劳动者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有职业健康检查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同时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责任到位,有人负责劳动者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相关厂工作。
4,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职业安全健康劳动卫生管理
一、公司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由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负责。日常工作由安全主任协调落实。
二、公司每年实行职业安全健康年检制,检测单位为市职业安全劳动卫生督测所或有资质的劳动职业卫生检测站。
三、新建、扩建、改建和引进工程项目,其劳动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工程劳动职业卫生部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需经卫生职业部门签字同意、才能审查、验收。
四、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岗位职业安全健康、劳动卫生责任制。建立检查制度,定期分析生产环境提出改善措施。
五、及时采取防尘措施,尽量避免粉尘污染,减少员工接尘的时间,定期对接触有害因素的员工进行体检。
六、发生急性中毒事件时,要及时进行处理并向职业安全健康劳动卫生部门和市(区)安监部门、市(区)建设部门报告。
七、制订职业安全健康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报告制度,并要求严格执行。
八、如发生职业病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要求,对职业病者进行治疗;依据治疗部门所开具的医疗证明,对需要疗养或调离原工作岗位的,视病情轻重予以处理。
九、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广东省规定的职业健康卫生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宣传贯彻执行劳动保护、职业卫生健康的方针、政策。
第二章:职业安全健康劳动卫生防护
一、有毒有害产生场所应设有职业安全健康卫生防护装置。由生产过程、劳动过程中产生的可能影响劳动者健康安全的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其他职业危害有害因素。、如工作场地降温,工作间密封防尘噪声防护等。
二、防护设备、防护措施应和生产设备同步进行。
三、防护设施装置完好率在95%以上。
四、每年接受市职业安全健康、安全劳动卫生督测所的检测或有资质的劳动卫生检测站检测,并建立职业健康卫生档案。
五、检测结果必须在国家允许标准规定值的范围内,并在检测点设置标志牌。
六、建立劳保用品发放、使用制度;以及职业安全健康、劳动卫生知识的培训教育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教育。
第三章生产职业安全健康劳动卫生监测
一、生产场所有毒有害因素的浓度、劳动过程中的有毒有害因素、一般卫生条件和卫生技术不良有关的有毒有害因素应符合国家职业安全卫生健康标准。
二、有毒有害作业点进行监控,其监控率不少于95%,工作时间或工作次数,监控在正常的工作范围内。
三、粉尘或物理因素监控合格率应有90%以上。
四、粉尘作业岗位按国家标准程度进行分级,不允许存在二级危害,更不能有三级、四级危害因素的存在。
五、如发现有毒、有害因素超标,应及时进行治理整顿,降低有毒有害因素的浓度,使之符合国家允许的标准以下。
六、电焊作业中产生电焊弧光,在电焊作业和气焊作业中,必须使用特制的防护眼镜片的面罩,并且穿好工作服、戴好防护手套和高温工作鞋等。
七、噪声作业岗位按国家标准进行监控,消除和减弱生产中噪声源,控制噪声的传播,加强个人的防护,使之符合国家允许的标准以下。
第四章:职业危害培训教育
新员工上岗前要进行职业安全健康卫生培训教育,在岗期间要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安全健康卫生培训教育。
一、 培训教育内容:
⑴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安全健康卫生知识。
⑵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
⑶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⑷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时报告。
第五章:员工健康监护
一、员工进公司(厂)工作前要进行就业前体检,体检合格才能进入公司(企业)工作。对在有毒有害作业岗位工作的员工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无毒害作业岗位和办公室后勤人员每二年进行一次体检,并建立员工职业安全健康档案。
二、一年一次者,体检率应在90%以上,两年一次者的体检率应在85%以上。
三、规定组织职业病者,可疑职业病者进行复查、治疗或安排其到恰当的工作岗位工作。
四、在职业性体检中,发现职业性重监护人员,须及时到专科医院就疹。
五、在每年的五月份到十月份制订防暑降温措施,发放清凉饮料费。食堂增加凉茶、汤水供应。
六、公司安技部门制订职业防治技术措施,防止各类卫生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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