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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是什么

应该是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
答--没有学前教育的词语的,也没有什么计划。这是因为您怎样的理解学前教育,老师在给学生讲课前进行一段实事教育也属叫学前教育,工人在学习操作前进行安全教育也是学前教育。学龄前儿童的教育就是6周岁孩子还没有上学的时候的教育也叫学前教育。所以只有学龄前儿童的教育属师范院校的一门专业。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是什么

2,幼儿园新入职教师3年职业规划

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内容来自用户:gengdong760616幼儿园新入职教师3年职业规划 2017年9月,我将要踏入社会,走上我心目中梦想的工作岗位——幼儿教师。我很庆幸,我选择了成长幼儿园,成为这个大家庭的一分子。同时,我也深深的感受到了自己肩上的重担。作为一名幼儿教师,我面临的对象是一群活泼可爱、天真稚嫩的孩子,我的一言一行都将影响他们一生。因此,做为一名新教师,我应以创新精神为出发点,努力完善自身的综合文化素养,以适应时代的需求、幼儿的需求,成为一名合格的好老师。 做为一名刚毕业的学前教育学生,我知道自己的能力、经验都很有限。因此要学习的东西还有很多很多。为了让自己更好的工作,并在学习工作中得到成长,在此制定教师自我成长计划,并在计划实施中不断修正自己、完善自己,不断提高作为一名教师应具有的素质。 一、勤于学习,自我成长  1、努力学习二期课改的教育理念及精神。按照新教育和新教材的理念,积极进行课堂教学模式的改革、探索,优化课堂教学过程,探索适应新教材要求的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重视对幼儿能力的培养,品格的教育,让幼儿体智德美全面发展。  2、上课要明确教学目标,把握重、难点进行教学。课后对每节课进行认真反思,不断总结教训,积累经验。勤于实践,不断自我反思

幼儿园新入职教师3年职业规划

3,幼儿园老师三年的发展计划怎么写

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
幼师生命因不断成长而丰富。为了让自己朝着更专业的幼儿园方向迈进,幼儿教师应该拟定个人的成长计划。成长计划是个人经验的延伸。教师要整理自己的幼教经验,分析自己的长处和短处,了解自己的需求,然后确定成长的目标。可以有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然后再去寻找可利用的资源,采取可行的方式确定行动方案并付诸实施。这里向教师提供了个人成长计划制定的参考步骤。 步骤一:检视自我的幼教专业能力 幼儿教师首先要了解自己目前的专业能力状况,认识自己的专业提升的需求,确定目前在专业能力上最需要加强的地方,并排出先后顺序。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对自己的专业能力作出分析评价. 1.能敏感地关注幼儿的变化 1.1幼儿发展 1.2幼儿观察 1.3幼儿评价 1.4幼儿沟通技巧 2.课程设计方面 2.1幼儿学习环境设计 2.2幼儿学习活动设计 2.3儿课程发展:体能课程、沟通课程、探索课程、创造课程 2.4幼儿学习评价 3.教学策略方面 3.1班级管理 3.2教学评价 3.3学习形态 4.亲职教育方面 4.1 亲职教育理念 4.2 亲子关系 4.3 家长参与 4.4 家长沟通技巧 4.5 家庭咨询 5.自我成长 5.1 心理成长 5.2 生涯规划 6.其他 步骤二:寻找可运用的资源 园内资源 园外资源 步骤三:根据自己的能力,选择适当的方式 步骤四:拟定在职研修时间表。教师要将个人专业发展的主题,根据重要程度排序,安排在一年(以中短期计划为例)的各个月之中。进而将计划付诸实施。 步骤五:确定监督评价标准,将计划实施情况对照标准,进行自我反馈,检验,调整行动或计划,以不断接近个人成长目标。 专业的幼儿教师不只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更应为自己的专业发展负责。制定个人专业发展计划,可以使教师的工作如同生活一般,成为一个不断变化,不断成长的过程,摆脱那种日复一日的机械状态。教师若能敏锐地感受周围生活的变化并不断付出努力,就能获得工作的满足感,如此才能肯定幼教工作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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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什么是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公办为主,民办补充”的办园格局,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大力发展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努力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加大经费投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保教质量,进一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多元化需求,切实保障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二)目标任务。坚持学前教育的普惠性和公益性,建立“市级统筹、以县为主、县乡共管”的管理体制,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实现适龄儿童就近入园,基本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不断提高全市幼儿保教水平。到2013年,全市所有新建、改扩建幼儿园达到省定基本办园标准,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建成1处公办中心幼儿园并通过省级认定,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设立1所幼儿园,使我市未来3年公办及公办性质的幼儿园、在园幼儿均达到总数的65%以上,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88%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大力发展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加大政府投入,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努力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支持和引导街道、农村集体、有条件的国有企事业单位,按照标准举办公办性质幼儿园和开设分园;鼓励支持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村集体幼儿园标准化建设。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经改建合格后举办幼儿园。现有5个班以上规模的小学附设园,经当地政府批准,可从小学剥离改建成为独立幼儿园。  (二)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学前教育。积极吸纳民间资金进入学前教育领域,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采取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提高学前教育的公共服务能力。民办幼儿园在审批登记、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审、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鼓励社会各界捐资助园。对合法经营且实行普惠性服务、经审核达标的民办幼儿园给予奖励。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幼儿园审批注册制度。  (三)开展居住区配建幼儿园的专项治理。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城区新建居住区教育设施配套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济政字〔2010〕59号)要求,新建居住区规划幼儿园用地,由市政府无偿划拨市、区(含高新区)教育主管部门使用,居住区幼儿园产权归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济南市城区居住区教育设施配套建设遗留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济政办字〔2011〕26号)规定,对存在的居住区教育设施应建未建、挪作他用等遗留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居住区已建成的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政府统筹安排,鼓励开发商将建成的幼儿园无偿移交教育主管部门,以举办公办幼儿园为主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主体必须依法履行办园职责,严格限制高收费,并承担办园经费和教育设施的改建及维修任务,确保教育教学安全。  (四)加快推进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要科学规划幼儿园布局,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年度计划,有序推进,分步实施。要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建设幼儿园,对达不到上级有关标准的幼儿园进行改造,特别是不符合抗震设防等防灾标准和设计规范的幼儿园,要限期进行改造。要按照“安全、节约、实用”的原则建设幼儿园,不得利用公共资金建设超标准豪华幼儿园。要根据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保教工作要求,配足配齐幼儿园保教设施。要按照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要求,确保幼儿园工程建设质量;建立园舍及设施设备改造维修长效机制,严禁使用危房和不安全设施设备,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幼儿教师培训力度,建立完善园长、教师继续教育和定期培训制度,加强名园长、名教师、特级教师的培养,发挥其骨干、引领作用,全面提高幼儿教师的整体素质和保教能力。完善教师资格准入和补充机制,落实教师地位和待遇。严格执行幼儿园教师资格制度,对不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在岗人员,要督促其限期取得任职资格。公办幼儿园要按照总量调剂原则和国家及省定标准逐步配齐幼儿教师;2011年新建的50所公办园,根据规模,每园新增5名、县(市)区内部调剂5-10名公办教师,不足部分从社会聘用。已有公办幼儿园,人员不足的部分可调剂补充,其中,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公办幼儿教师要达到50%。  农村集体性质幼儿园,非公办幼儿教师工资待遇实行乡镇统筹制,其工资待遇要达到省级学前教育先进县(市、区)要求标准,即达到上一年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8倍,以乡镇(街道)统一管理的形式保证按时足额发放。  (六)强化幼儿园规范管理。  1.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实行幼儿园标准化管理和动态监管,严格执行幼儿园审批和年检制度,分类整治未经审批的幼儿园,对经整治达到基本办园条件的予以注册;对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的,依法予以取缔。教育、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对早教机构、教育咨询等社会办学单位的检查,规范各类学前教育行为。建立幼儿园课程设置常态检查机制,预防和纠正各类影响幼儿身心健康的过度教育现象。  2.扎实做好校园安全工作。严格执行《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高度重视幼儿园安全保障工作,切实将保护幼儿生命安全、促进幼儿健康成长放在日常工作的首位,构建无缝隙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责任,严防校外暴力和园内安全事故。  3.加强学前教育收费管理。要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根据国家、省的政策规定,并综合考虑财政投入情况、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适时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完善提价备案和收费公示制度,切实规范收费行为。  4.强化保教质量管理。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加强对幼儿园保教质量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幼儿园质量评估体系,全面提高保教质量。深化学前教育改革,加强学前教育科学研究,建立健全园本教研制度和保教质量自评机制。坚持科学保教,按照幼儿成长规律和学前教育规律,以幼儿为本,开展幼儿保教工作,促进幼儿身心健康、智力发展、快乐成长。  三、扶持政策  各级财政要切实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各县(市)区要认真制定学前教育投入政策,并足额落实资金。  (一)设立学前教育发展专项经费。市设立学前教育发展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对纳入今年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新建50所公办及公办性质的达标幼儿园实行以奖代补,按照新建幼儿园不同规模,分别予以15万元(6个班以下)、20万元(7-11个班)、25万元(12个班以上)标准的一次性奖补。自2011年起,对扩大招生班数且规范办园的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和普惠性质(即按照公办幼儿园标准收费)的民办幼儿园,按照扩招班数每增加1个班给予3万元的奖励;对达到基本办园标准的幼儿园(市级一类园),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城乡低保家庭儿童、孤儿及残疾儿童予以资助。  (二)设立学前教育发展综合奖补专项资金。自2012年起,市设立学前教育发展综合奖补专项资金,综合考核上年度各县(市)区公办幼儿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落实教师待遇、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接收外来务工子女入园等推进区域学前教育发展情况,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对有关县(市)区进行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学前教育发展。  以上扶持政策由市财政局、教育局等部门负责制订具体实施办法。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政府责任。建立“市级统筹、以县为主、县乡共管”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认真制定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统筹管理和指导监督。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本辖区学前教育发展职责,积极做好本辖区幼儿园的布局规划、公办幼儿园建设、公办教师配备与工资保障、相关公用经费筹措以及各类幼儿园的审批注册、常规管理和业务指导等工作。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积极承担本辖区学前教育发展和管理责任,筹措相关经费,改善办园条件,办好辖区内中心幼儿园、社区幼儿园,并大力扶持农村集体举办幼儿园。  (二)明确部门分工。成立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学前教育工作,定期研究并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建立教育主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工作机制和协调机制,形成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合力。教育部门要完善政策,制定和完善保教标准,加强指导和监督管理,促进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编制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制定的编制标准核定公办幼儿园编制;发展改革部门要把学前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幼儿园建设发展;财政部门要加大投入,制定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规划、国土资源部门要落实城镇小区和新农村配套幼儿园的规划、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制定幼儿园教职工的人事(劳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和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政策;物价部门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适时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加强对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完善提价备案和收费公示制度。综治、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整治、净化周边环境。卫生部门要监督指导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民政、质监、安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对幼儿园的指导和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开通幼儿园建设审批绿色通道,依法依规简化审批程序、减免相关费用,缩短验收时间,提高审批效率;相关建设审批程序及收费标准,要参照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标准执行。  (三)强化督导考核。建立各级落实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切实加强监督考核。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健全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开展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经费筹措、幼儿教师工资待遇与社会保障等专项督导,确保发展学前教育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等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意义,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共同推动我市学前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答--没有学前教育的词语的,也没有什么计划。这是因为您怎样的理解学前教育,老师在给学生讲课前进行一段实事教育也属叫学前教育,工人在学习操作前进行安全教育也是学前教育。学龄前儿童的教育就是6周岁孩子还没有上学的时候的教育也叫学前教育。所以只有学龄前儿童的教育属师范院校的一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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