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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都入户条件

找社保
不会吧
买房有贷款得还款半年以上的证明 社保一年是必须的

成都入户条件

2,外来户口想在成都落户有什么条件

成都市落户政策有三种:下面分别介绍:一,针对学生;先将档案转到成都,回学校开出到成都的报道证和户口迁移证,凭这2证到成都办理报道入户手续。如果暂没有住房,可以先落户在人才中心集体户,等以后买房后直接迁到房子上。二:针对贷款买房的外地人;首先,外地人限购范围:主城区。购买资格是需交纳1年的社保或者纳税证明,其中有一个都可以。贷款方面,外地人贷款需要提供银行流水证明、收入证明。比较麻烦,一次性比较简单。三:针对买二手房的:成都市购房70㎡以上就可以入户了。具体是27.58㎡/人。但只能是夫妻和未成年子女上户。其他人上不了的,或者在成都暂住2年以上,并且购买社保的。就可以入户,或者人才引进。具体可以看成都市公安局的官网。

外来户口想在成都落户有什么条件

3,成都迁户口新政策

成都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成府发〔2014〕17号文件《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我市购房入户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成都市购买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通知自2014年6月1日起执行。  该文件显示,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在本通知正式颁布执行之日前已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按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执行。根据以上信息解读,需满足以下条件你妹妹就可在成都落户:1、未成年,2、你父母为在成都市购买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且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还有个办法就是你妹妹直接找个能在成都给他落户的老公。若有帮助,望采纳!
户籍新政其实质面主要是针对大型国企,高校及各类科研院所的持有【人才类居住证】的相关【高端人才】以及满足上述你所提供的相关条件时可以按先来后到的次序依次排队等候获得上海户籍的配额而根据你所提供的自身情况——你持有的是居住证并非人才类居住证以及缴纳社保未满相关年限等等是不可能通过户籍新政获得上海户籍的只能通过投亲靠友政策——即与拥有上海户籍的配额结婚满15年,获得上海户籍 就是说你还要等12年,除非你被上海是政府认可为是【引进人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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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成都最新落户政策

一、成都落户政策: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应对“5·1 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我市出台了灾后购房入户政策有关规定。现灾后重建工作已基本完成,为使户籍人口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现就完善购房入户政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自2014年6月1日起,停止执行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 2、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3、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在本通知正式颁布执行之日前已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按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执行。 4、本通知自2014年6月1日起执行。以前颁布的相关文件,涉及购房入户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内容,以本通知为准。 二、落户手续: 户口迁移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以及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 但由于各地的政策不尽相同,购置新房未必就能够在新房所在地落户。因此,应该在咨询新购房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办理落户的明确承诺后,依据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向原住所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然后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在三日内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建议到金牛区政务中心咨询,这里给你一下成都市购房入户的政策。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我市购房入户政策的通知 www.chengdu.gov.cn 填报时间: 2014-05-06 责任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 文 号:成府发〔2014〕17号签发单位:签发时间:2014-04-29生效时间:2014-04-29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应对“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我市出台了灾后购房入户政策有关规定。现灾后重建工作已基本完成,为使户籍人口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现就完善购房入户政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14年6月1日起,停止执行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 二、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三、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在本通知正式颁布执行之日前已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按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执行。 四、本通知自2014年6月1日起执行。以...建议到金牛区政务中心咨询,这里给你一下成都市购房入户的政策。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我市购房入户政策的通知 www.chengdu.gov.cn 填报时间: 2014-05-06 责任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 文 号:成府发〔2014〕17号签发单位:签发时间:2014-04-29生效时间:2014-04-29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应对“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我市出台了灾后购房入户政策有关规定。现灾后重建工作已基本完成,为使户籍人口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现就完善购房入户政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14年6月1日起,停止执行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 二、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三、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在本通知正式颁布执行之日前已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按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执行。 四、本通知自2014年6月1日起执行。以前颁布的相关文件,涉及购房入户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内容,以本通知为准。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1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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