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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关教育的法律咨询

学校违法。企业涉及违法,其实学校和企业是签了合同的,就是你被变相卖给企业,然后每月拿你的提成。明白吗。
只要不违背法律,有效的.但因负有债务而想避开,对财产的分割对外不产生效力.

有关教育的法律咨询

2,法律咨询教育事业

95年我国实行劳动合同制,那个时候,公办学校就应当为这个同志缴纳保险,并签订劳动合同;怎么一直到现在都没办理劳动合同缴纳相关保险呢?建议和学校协商,由学校补交。
养老保险一般都是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并缴纳保险金,你可以与学校协商,让其办理或不交
当然可以。养老保险和身份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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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律师在线咨询

找几个 你附近的居民,一起起诉。并没有写进合同,就意味着可以在小区内开KTV 酒店 菜市场了?到目前为止 还真没见过这种情况。中国哪个小区内开了这类场所?没写进合同更好,虽然我不是专业法律,但是初中课文里就学过,这是对消费者隐瞒,具体专业术语忘了,,有这项法律的。隔壁邻居家吵闹,影响正常生活 都可以起诉,何况小区内有这类场所,怎么不可以?
你好,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房东是有权要求你朋友赔偿的。 2、破坏的人在不在,如果能找到,你的朋友可以主张由他来赔偿四川昊兴律师为你解答
首先看你所购买房屋是商住、纯住宅,了解隔壁的房屋用途性质。如均属住宅。对方则可能侵害物权法中的相邻权等具体事宜。提问笼统,建议找当地律师指导帮助。 山西邢建荣律师
没有写进合同,你即使诉讼,基本也不能得到赔偿。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负责的原则,您因为缺乏证据,您的主张将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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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劳动法在线咨询

你好,针对工伤应该是用人单位去劳动局给当事人申请工伤鉴定,如果用人单位不给申请的话,当事人自己去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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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报销全部费用。修养期间按正常上班补给。
必须报销全部医药费
没买工伤保险吗?按照工伤保险报销比例社会保险机构予以报销,同时公司要支付你母亲工伤休假期间的工资和护理费等。
自己去申请工伤认定。保留相关证据,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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