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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健康培训资料

推荐一本书吧书《籍企业职业健康知识30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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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培训资料

2,如何预防职业病

这个社会,人们对于健康的重视达到了历史新高。而就是这样的高度下,越来越多的人在慢慢走向亚健康。其中,电脑行业成为了一个现在出现健康危机最广泛的行业。 预防措施1:逃离辐射 通常来讲,办公环境中的电子产品,如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所产生的辐射是不可能完全消除的,这就要求从业人员做到主动防护和被动防护兼顾。也就是说,一方面要尽量使用防辐射的产品,如防辐射服、防辐射屏等减少辐射,并且注意正确的使用方法;另一方面,就是要使用通过环保认证的绿色产品,或者通过购买符合认证标准的配件,自己组装健康产品。当然,像电脑这类产品的摆放也很讲究,如果你能将CRT显示器更换为液晶显示器最好,如果条件不允许,那就不要将CRT显示器辐射最强的背面朝人摆放,并且人距离屏幕的距离最好在0.5米以上,以尽量减少辐射对人体的伤害。 预防措施2:适度休息 电脑屏幕上显示的亮度应为周围光线的3倍左右,屏幕的上端稍微低于视线10~15度,眼睛与电脑屏幕距离要保持在60厘米以上;并设置显示器的刷新率,通常选用85Hz的刷新率为宜;在电脑前每工作1个小时,就应休息10分钟;还可以使用一些人工泪液来滋润眼睛,或刻意增加眨眼的次数。 预防措施3:科学摆放电脑 当人的视线与向地心垂线的夹角为115度角左右时,人的颈部肌肉最放松。所以电脑显示器和座椅的相对高度要调整好,如果有条件的话,就给自己配备一台具备良好人体工程学设计的液晶显示器,它要能实现上下自由升降、左右旋转、前后仰角调节等灵活自如的操作,并可以根据用户的需求自由调节,这样无论你坐得是高是矮,都不必担心自己的坐姿不正确,而患上颈椎病了。当然,要预防颈椎病,还要避免长时间保持同一姿势不动。   为了避免“鼠标手”缠上你,在购买鼠标的时候,可以选择根据人体工程学做出来的鼠标进行预防。作为鼠标的人体工程学无非是外型的大小和曲线(弧度)以及重量这几方面的设计。鼠标的人体工程学其目的就是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使用鼠标时在手感以及舒适度和使用习惯方面的要求,尽量减轻长时间使用时身体的疲劳程度,尽量避免产生肌肉劳损的症状,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用户的身体健康而且提高用户的工作效率。   除了选择根据人体工程学做出来的鼠标外,在使用过程中,还应该注意以下几点:戴上舒适柔软的护腕,阻隔手腕处肌肤与硬物的摩擦;保持正确的键盘、鼠标操作姿势。避免上肢长时间处于固定、机械而频繁活动的工作状态下;电脑桌上的键盘和鼠标的高度,最好低于坐着时的肘部高度;使用鼠标时,手臂不要悬空,以减轻手腕的压力,移动鼠标时不要用腕力而尽量靠臂力做,减少手腕受力。
有时间久出去多转转·多看看·转移一下注意力··这样对身体也好·还可以丰富自己的生活撒,和朋友聚会聊天也是很重要的
针对会出现的病情做合理的预防。
在不工作的时候多娱乐娱乐。 这样可以预防
劳逸结合 是预防一切职业病的最好方法
适当休息

如何预防职业病

3,水泥厂职业病防治资料

最严重的要防止尘肺病! 防治主要是加强劳动保护,包括一些清肺的食物等!
一、当前水泥企业存在的主要职业危害 (一)粉尘危害。水泥生产企业工人易患矽肺病,矽肺又称硅肺,是尘肺中最为常见的一种类型,它是由长期吸入大量含有游离二氧化硅所引起,以肺部广泛的结节性纤维化为主的一种疾病。因为水泥生产行业的特殊性,生产工人在生产过程中长期接触粉煤灰、煤渣、矿粉、石子粉、石膏等原料,在此过程中,工人易吸入各种粉尘,从而患上矽肺病。   (二)噪声危害。主要来源于所使用的各类机械设备,如破碎机、球磨机、干燥机、包装机等所发出的机械性噪声。噪声对人体的影响是全身性的,既可以引起听觉系统的变化,也可以对非听觉系统产生影响。这些影响早期主要是生理性改变,长期接触比较强烈的噪声,可以引起病理性变化。作业场所中的噪声还可以干扰语言交流,影响工作效率,甚至引起意外事故。   (三)高温(热辐射)危害。水泥企业主要为回转窑的高温辐射危害,此环境中湿度较低,形成干热环境,人体在这样的环境下只有靠出汗,汗液蒸发散热,如通风不良,机体蒸发散热困难,就可能发生人体蓄热和水盐代谢紊乱现象。三、水泥生产企业职业病解决措施 (1)选择优秀的水泥回转窑设备生产厂家。   (2)水泥生产企业的管理方法: 1、主管部门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到职业危害防治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性,算好经济账,加紧职业病防治网上申报工作、工人健康检查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逐步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职工个人卫生防护制度。   2、企业成立以生产主管领导为首,行政部、生产部、医务室、工会等相关领导组成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各部门、车间设立以主管领导为主的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组织,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企业安全员为职业卫生的专(兼)职监督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监督工作。   3、加大投入,按规定向职工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针对粉尘和噪声危害,一方面为工人配置休息室、控制室,减少作业工人实际接触危害因素时间;另一方面为工人配备防尘口罩、耳塞、耳罩等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建立严格的督查制度,发现不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职工坚持重罚,全力整改安全隐患,确保从业人员健康。针对热辐射,因地制宜采取隔热、自然透风和局部透风等措施。同时,积极采用新工艺,选用新设备,改善工作条件,杜绝“跑、冒、滴、漏”,实行清洁化生产,从源头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   4、不断加强对企业粉尘、噪音和热辐射等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监控,并定期邀请依法取得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结果向职工公布。   5、建立健全企业职工的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做好新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对从事有害物质作业的人员,逐步实行轮换、短期脱离、缩短工时、进行预防性治疗或职业性疗养等措施。对患职业禁忌证和过敏症者,及时调离。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和培训,使职工了解熟悉本公司、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并掌握职业卫生的防治方法和注意事项,杜绝和减少职业性危害。   6、全力推进“1+3”安全监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八个一”活动。结合我县生产经营单位的现状,我们在水泥企业实施了“1+3”安全监控体系(“1”是指推行“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法”,“3”是指建立“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动态管理、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持续改进、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系统评价”三个机制)。同时,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八个一”活动(①建立一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②规范一套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台帐;③制作一块安全生产警示牌;④绘制一张危险源(点)、重点岗位告知牌;⑤张贴一张安全生产责任网络图;⑥悬挂一组安全生产警示标志;⑦印刷一组安全生产口号、标语;⑧编印一本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做到人手一册),以此规范水泥企业的安全生产活动,提升其整体安全水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水泥企业职业卫生工作责任重大,实践证明,只有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采取强力措施,扎实工作,狠抓落实,才能确保从业人员不受职业病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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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职业病报告制度内容是啥

第十五条 体检机构应当自体检工作结束之日起30日内,将体检结果书面告知用人单位,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发现健康损害或者需要复查的,体检机构除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外,还应当及时告知劳动者本人。第十六 条体检机构应当按统计年度汇总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并将汇总材料和患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名单,报告用人单位及其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企业职业健康管理13项制度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一)主要负责人责任制 1.设立职业危害管理机构,并提供人力资源; 2.定期召开职业健康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3.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 5.保证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投入的有效实施; 6.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二)主管职业危害负责人责任制 1.明确在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 2.组织职业危害防治检查及落实职业危害因素整改; 3.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4.明确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的组织、实施责任。(三)专职职业危害管理人员636f7079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31333335343335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1.贯彻执行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规、制度和标准; 2.负责日常职业危害防治的监督、检查、技术管理、教育以及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组织、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四)职业危害岗位防治责任制 1.参加职业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和活动、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劳保用品、器具和防护设施; 3.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 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向监督管理人员报告,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五)职业危害管理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制定的职业危害防治的规定及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在企业负责人领导下组织建立、修订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和参与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措施; 3.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措施计划和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实施监督管理。二、职业危害监测、检测和评价管理制度(一)日常监测 1.明确日常监测人员,并对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2.明确尘、毒、噪声的合理布点(布置图),明确监测时间,并做好记录(记录表); 3.规定监测办法。(二)检测和评价 1.按规定委托取得资质认定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的检测和评价; 2.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若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治理措施难度较大的应制定规划,限期解决; 3.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时和在设备大修后,应进行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检测和评价。三、职业危害告知制度(一)岗前告知 在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将工作场所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二)作业场所告知 1.设置或定期更换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明确具体负责人; 2.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 3.定期将监测、检测和评价结果公示,明确公示方式。四、职业危害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1.明确职业危害检查负责部门和人员,以及相应的任务和职责; 2.明确职业危害检查方式(如日常、定期、季节性、节假日前后和一般性、专业性)及检查周期; 3.明确职业危害检查内容(包括对思想认识、管理制度、现场环境、职业危害标志、职业危害设施、工艺、设备、仪表、问题整改等方面的检查内容); 4.检查记录保存完好; 5.明确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6.明确对事故隐患整改限期要求及复查要求,实现跟踪问效; 7.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是否分开,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是否分开。五、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1.申报工作负责人; 2.每年申报时间; 3.申报程序; 4.申报存档资料。六、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明确教育培训负责部门和培训对象(负责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在岗员工、新进员工、转岗人员、外来人员、临时工作人员等); 2.明确各类人员接受职业危害教育的内容(思想、政策、法律法规、事故教训、职业危害基本技能、常识、经验等)及教材; 3.明确培训应达到的目的及资格要求; 4.明确教育方式、培训时间、考核方式; 5.明确必须持证上岗的人员,依法接受有关培训、考核(包括复审)管理规定的要求。七、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1.制定职业危害维护检修规定; 2.明确维护检修单位和检修人的职责范围; 3.明确检修的种类; 4.各类检修作业应当遵循的规程或规定; 5.检修的程序和要求; 6.检修的记录要求; 7.检修的验收要求。八、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明确配备标准; 2.明确采购及特种劳保用品供应方的资质审验办法; 3.明确劳保用品的发放、使用、报废管理办法和管理责任人。九、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一)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从业人员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等员工健康资料(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1.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 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 3.职业病报告卡; 4.对职业病患者、患有职业禁忌证者和已出现职业相关健康损害从业人员的处理和安置记录。(三)职业健康检查 1、开展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2、开展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将体检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向所在地安全监管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3、开展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开展职业危害事故后参加应急救援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十、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建立健全各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并张贴在操作岗位。主要包括内容: 1.生产操作方法和要求; 2.重点操作的复核、操作过程的职业危害要求和劳动保护; 3.异常情况处理和报告; 4.工艺卫生和环境卫生。十一、职业危害事故管理制度 1.明确职业危害事故报告程序和内容,调查、处理程序及要求; 2.“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有关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预防措施不放过、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原则的要求; 3.事故档案管理和事故台帐。十二、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1.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资质要求; 2.对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教育和检查办法; 3.职业危害协议签订要求。十三、应急救援预案管理 1.成立应急机构,明确各人员应急救援管理责任; 2.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保证资金,经论证后由负责人批准发布实施; 3.明确重大职业危害应急救援的宣传、学习、教育、演练等相关工作。 《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2002.04.10)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3号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二)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四)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GBZ/T 225—2010《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4.1.11 建立、健全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应为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含临时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劳动者名册应按照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分别建立存档。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仁程度、嗜好等一般概况; —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事;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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