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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位证书怎么申请

学位证的申请须在拿到毕业证一年之内申请,每人只有一次机会申请学位证,往届生不能申请,如果你是在5月份申请的毕业证须在9月份申请学位证,如果你是12月份申请的毕业证须在来年3月份申请学位证。错过了申请时间将不能申请。所以没有达到学位申请条件的又想拿到学位证的同学,申请毕业证要慎重。如果你这次没有达到申请学位证的条件,可以推迟申请毕业证的时间,然后再在拿到毕业证一年之内申请学位证。

学位证书怎么申请

2,如何申请办理学位认证

一般都是到指定的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或者外省的教育部授权的有学历认证资格的机构进行学历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须递交以下材料:1.本人护照;2.所获国外学历、学位证书;3.国外学习成绩单;4.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5.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者,应提供毕业论文摘要;6.出国前最后学历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所有材料均应为原件。下列证书目前不在学历认证受理之列1.不在上述认证范围之内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2.外语补习和攻读其他非正规课程(如短期进修)所获得的结业证书;3.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证明;4.未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所颁发的国外学位证书;5.未经省、直辖市一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学士学位以下(不含学士)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取得的毕业文 凭;6.函授取得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7.非学术性国外荣誉称号或学位证书。

如何申请办理学位认证

3,如何申请学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在拟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的人员,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硕士学位申请。学位授予单位从3个方面对申请人是否具备了硕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水平进行认定: 一是对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认定(即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二是对申请人专业知识结构及水平的认定;三是学位论文水平的认定。 其中,对申请人专业知识结构及水平的认定,要求申请人除了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课程考试以外,还应通过国家组织的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申请人专业知识结构及水平的认定应自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4年内完成。若4年内未完成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本次申请无效。为此,申请人应向学位授予单位了解所申请专业课程考试的科目和考试时间,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安排课程学习,具体学习方式可到申请单位咨询。 申请人在通过了上述水平认定后的一年内,须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学位授予单位将指定导师对提交的论文进行初评,申请人根据导师的意见在半年内完成论文的修改并通过论文答辩。申请人在通过上述全部环节后,学位授予单位将申请人的全部材料提交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后授予硕士学位。目前,我国已有388个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就近向这些单位提出申请。

如何申请学位

4,怎样申请学士学位

考生结束了所有本科自考课程,并完成了论文和答辩,就进入了最后的申请学士学位的程序,申请学位的条件和具体手续大致如下: 一、申请学士学位条件 考生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划的全部课程(含笔试  口试 实习 实验),毕业论文经答辩成绩优良且一次通过,思想品德经鉴定各个符合要求者,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及有关规定,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授予相应学科学位。如论文答辩没有通过,必须补作,补作合格者可以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但不授予学位。此外,各主考院校可能会有自己的规定,考生应予以注意。领取学位证书时间一般在领取本科毕业证书后顺延半年。学位证书签署时间是各高校学位委员会批准的时间。 二、学位资格限制 凡符合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本科毕业生均有一次申报资格,第一次未通过者以后不再补办。 三、申报学位程序 1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审批条件,于发毕业证的同时(一般3月初)向当地教育考试院或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学士学位表一式2 份,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 2 、市考试院或自考办对申请人档案材料(包括本科毕业生鉴定表、毕业论文原件及论文成绩单)和毕业生填写的学士学位评定表进行审定,无误后,于3 月底报省考试院。 3 、省考试院整理汇总各市地申报的学士学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考生档案材料与学土学位名册于每年4 月推荐给有授予权的主考学校。 4 、6月底主考学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按要求对申请学位者逐个评审,评审合格,授予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再补授。 四、不授予对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1)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受学校及工作单位纪律、行政处分者; (2)考试期间,有违纪、舞弊行为受到处理者; (3)未取得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统考合格证书者; 五、学位外国语考试 考生在学期间每人最多可参加三次外国语考试(包括毕业后一次)。毕业后可参加一次学位外语考试(上半年毕业者须参加当年学位外语考试,下半年毕业者可参加次年考试)。 六、授予学位程序 1 、参加学位外国语考试的考生在各主考学校报名。 2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拟申请学位者,须持本科毕业证书和外国语考试合格证,到主考学校学位办申请并填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经工作单位或有关学校审核,省自考办审核成绩后,交主考学校成教院(自考中心),报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 3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者应向主考学校学位主管部门交纳考务、评审等费用,具体标准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同时向主考学校缴纳一科次的报名费。 4 、主考学校学位办将评审结果等相关材料报送省学位办备案,同时送省自考办一份备查。 七、补授情况 往届未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一律不再补授。
什么学位?? 在校本科?自考?还是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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