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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九年义务教育 新规定

应该不需要
要 ....考核一下

北京九年义务教育 新规定

2,北京推进入入学多校划片 弱化房产功能

根据报道,北京东城、西城、海淀等主要城区近日陆续发布2017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提出将严格审核作为入学条件的房产、居住地址,逐步推进多校划片。“今年3月,北京市教委会同市规划国土委、市公安局等部门,明令强调三个一律不,即过道房一律不能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不准上户口、不作为入学资格。”北京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与社会上理解的“摇号入学”不同,北京义务教育政策提出的“多校划片”是分层次的:对完全符合学校单校划片条件的,依旧采取“单校划片”;对不完全符合条件的采取“多校划片”,保障片区内每个适龄儿童顺利入学。据了解,今年北京市将继续加大力度,力争两三年内在城区新增25所优质校;在城近郊区、重点项目和人才引进密集地区新建10所优质小学或九年一贯制学校。2017年,还将帮助郊区校办学,帮扶15所薄弱校,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北京推进入入学多校划片 弱化房产功能

3,北京新入学政策对本市户籍无房户入学有何规定

4月25日下午,北京2018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正式发布!今年小学和初中入学在保持2017年入学政策基本稳定的基础上,加大市级统筹力度,初中特长生招生比例将控制在本区初中招生计划4%以内,逐步降低公办校寄宿生招生数量和比例。同时,首次在小学入学政策中提出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在租住地入学办法。凡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都要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要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各区教委将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按相对就近原则,合理划定学校服务范围,根据学生志愿进行派位入学。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初中,学生就近登记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初中,在学区内随机派位入学,保证每位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入初中。全市使用统一的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将每名学生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权限进行查询和监控。今年北京将继续稳妥推进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入学方式,对房产、户口具备条件且居住达到一定年限的老居民子女继续实行原有单校划片,不完全符合学校单校划片入学的将实施多校划片。由各区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制定相应办法。首次在小学入学政策中规定,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长期在非户籍所在区工作、居住,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区教委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入学资格。特别是对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合法稳定工作、实际居住等条件的审核,重点对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情况进行核查,凡不符合实际居住等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同时,将依托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核验本市户籍无房家庭住房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租赁信息核验自5月7日与入学信息采集工作同步启动。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取走的。准备资料:首先要准备无房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办理流程:1. 本人携带无房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所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2. 工作人员会对你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会叫你去缴纳公积金的银行创口办理公积金储蓄卡(公积金中心有银行窗口);3. 材料审核一般是五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可以直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总结: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来,本人到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处问他们现在如果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那些手续,但前提是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得交够1年以上。

北京新入学政策对本市户籍无房户入学有何规定

4,国家对教育行业的免税政策有哪些请详细回答哪一部法律第几章

教育行业优惠政策及审批规程--营业税 ---[2008-08-18] 文章来源: 一、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营业税政策   政策规定: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对学生勤工俭学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对学校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对托儿所、幼儿园提供养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对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收入,收入全部归该学校所有的,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文件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   审批程序规定:上述减免税政策不需要经税务部门审批。   二、对政府举办的职业学校取得经营收入营业税政策   政策规定:对政府举办的职业学校设立的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的企业,对其从事营业税暂行条例“服务业”税目规定的服务项目(广告业、桑拿、按摩、氧吧等除外)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文件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   审批程序规定:此项减免税需要经税务部门审批,具体程序规定如下:   审批的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京财税[2004]322号)   审批权限: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审批。   审批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提交资料: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减免税申请书》;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税务登记复印件;   教育部门出具的允许办职业学校批复文件复印件;   教育部门出具的职业学校是政府举办的证明;   职业学校的出资证明;   企业财务会计报表。   三、对具有国家承认学历授予权的各类学校,自己直接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营业税政策 政策规定:对具有国家承认学历(指以国家认可有效毕业证书为凭证的小学、中学、大学和研究生学历)授予权的各类学校,自己直接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对除上述各类学校外,经北京市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同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其学员可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其他教育机构,自己直接提供学历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文件依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若干营业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京地税营[2001]511号) 审批程序规定:此项减免税不需要经税务部门审批。   四、高校后勤实体经营学生公寓取得收入营业税政策   政策规定:对高校后勤实体经营学生公寓和教师公寓及为高校教学提供后勤服务取得的租金和服务性收入,免征营业税。但对利用学生公寓或教师公寓等高校后勤服务设施向社会人员提供服务取得的租金和其他各种服务性收入,按现行规定计征营业税。   对社会性投资建立的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并按高教系统统一收费标准收取租金的学生公寓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但对利用学生公寓向社会人员提供住宿服务取得的租金收入,按现行规定计征营业税。   对设置在校园内的实行社会化管理和独立核算的食堂,向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向社会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按现行规定计征营业税。   文件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高校学生公寓计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政策的通知(京财税[2006]2246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高校学生公寓及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0号)   审批程序规定:上述减免税不需要经税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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