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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教育都包含哪些教育呢

具体如下职业教育是指对受教育者实施可从事某种职业或生产劳动所必须的职业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
中等职业教育是职业技术教育的一部分,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中学教育及各种短期职业培训等。它为社会输出初、中级技术人员及技术工人

职业教育都包含哪些教育呢

2,新职业教育法有哪些新的规定

新职业教育法有哪些新的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接受职业教育的权利,实施科教兴国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建设教育强国和人力资源强国,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根据宪法、教育法和劳动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职业教育,是指为了使受教育者具备从事某种职业或者职业发展所需要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技术技能和能力素质而实施的教育活动,包括各级各类职业学校教育和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国家机关实施的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专门培训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第三条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与普通教育是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国家发展职业教育,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进步需要,符合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的职业教育制度体系。

新职业教育法有哪些新的规定

3,职业教育中有分些什么

职业教育中分层次教学势在必行 近年来,大学已经由过去的精英教育转为大众化教育,促进了高校、普高的扩招,造成了职业学校生源明显短缺,基本形成学生只要愿意读职业学校就能入学的现状。因此,职业学校生源综合素质下降,且个体差异增大,这给职业学校的教学带来诸多困难,最突出的问题是教师难以确定教学的起点,兼顾不及,使好学生没有学好,“差”学生没有学会,不但影响了其素质的全面提高,还严重影响了学生继续升学深造和毕业后就业的竞争能力。笔者认为针对这种现状,有必要实行分层次教学。 一、实行分层次教学的必要性 从目前来看,职业学校的生源主要由四部分构成:其一,初中阶段成绩一般,读高中后升大学的可能性不大,便选择读职业学校,这部分比例最大;其二,初中阶段成绩较好,但家庭经济困难,负担不了读高中与大学的费用,希望掌握一门技术,能早日就业以分担父母的经济负担,这部分比例不大;其三、初中阶段成绩、表现均不好,家长考虑到子女年龄较小,只能送到学校,或父母管不了,送到学校来希望学校和老师帮着管教,这部分学生占一定的比例;其四,高考落榜生也有一定的比例。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仍继续采用过去那种统一计划、统一模式、统一管理、统一要求的教学模式,势必会造成基础好的学生“吃不饱”,基础差的学生“吃不了”,其结果是好学生没有学习积极性,丧失了进取心;差一点的学生则处于被动学习状态,甚至厌倦学习,造成知识缺陷的缺口越来越大,甚至影响到身心健康。因此,职业学校的现状迫使我们必须进行教学改革,即改革过去那种统一的教学模式,实行“以人为本,因材施教”,充分考虑学生个体差异的分层次教学法,即在坚持班级授课制的前提下,依据学生的文化基础水平与兴趣的不同,进行不同群体的组合,实施不同的教学,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挖掘学生潜能,有针对性地制定教学计划;采取不同的教学手段和方法,使不同层次的学生都能最大限度地受到优质教育,得到正常发展。这就是分层次教学的指导思想。把个性指标和成绩相近的学生分在同一层次,把教学目标分层次化解于教学内容的安排、作业练习的布置、思想情感的教育和学习方法指导之中,表现在学生身上的好与差、快与慢等学习特征是可以改变的,而且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从而达到让学生生动活泼地学习,主动和谐地发展的目的,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应该明确,分层次教学是一种教育观念和教育思想的转变,在职业学校是一种全新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分层次教学不是简单地分班,更不能是流于形式的“换汤不换药”,而是作为一种教学组织模式和保障学生受到最好教育的方法。因为学习成绩差的学生,不一定不具有潜在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关键是要因材施教,将学生的潜能最大限度地激发出来。 二、分层次教学的具体实施 1、按程度分层次。新生入学后进行语文、数学和英语的摸底考试,按分数排序。然后进行思想动员,给学生讲清分层次教学的目的,并征求其家长的意见。最后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自主决定将其按总分分为A、B、C三个层次的班级。这样的排班方式使得同一层次的学生总分差距控制在30分以内,有利于教师组织教学。2、按层次定目标。对不同层次的学生,制定不同的教学目标是实施分层次教学的关键。A班为提高班,其教学目标定为要求学生在全面完成原有教学计划和大纲要求的基础上,适当向深度和广度方面拓展,并鼓励其报考高一层次学校进行深造;B班为普通班,其教学目标定为要求学生严格按原教学计划和大纲要求完成教学任务;C班为强化班,其教学目标定为要求学生在完成原教学计划和大纲的主要内容基础上,重视强化学生的专业操作能力,保证学生在毕业时有一技之长,能在社会上谋生立业。3、按目标定计划。对于不同的教学班实施不同的教学计划。A班在现有教学计划基础上,可增加部分本学科的新知识、新技术。B班严格执行原有教学计划;C班要对原有教学计划作一些调整,在保留为培养本专业合格毕业生所开设的必要课程的基础上,降低理论知识要求,增设实践环节科目,增加实践环节时间,补充生产一线的知识和技能,注重对学生操作实践技能的培养。要求C班学生比A、B班的学生多拿两个以上技能证书,用实践技能补理论知识的不足,用实践技能学分补理论课学分。4、按层次定考核。按不同层次的学生,制定不同的考核标准和考核方法是实施分层次教学的基础。对不同层次的学生,采用不同的考核标准和不同的考核试卷,用学生的相对分、学习增量来考核评价学生,注重其在原有基础上的提高。C班部分课程采用较低难度的试卷,学分为标准学分的80%,不足学分用增加实践环节的学时补足。 三、分层次教学对教师的要求 分层次教学不是选择一部分教师去教A、B班,而另一部分教师去教C班,而是不同层次班级的同一门课由同一个教师担任,这样既避免学生认为教学好的教师都去教层次高的班,教学不好的教师都来层次低的班,影响学生的情绪和自尊;又可避免教师在教法上的单一,让同一个教师教多个层次的班级,既有深度的比较,又有教学方式、方法的差异,有利于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总结和探索,并真正让教师去体验如何做到因材施教,深化对因材施教的内涵理解。因此,实施分层次教学至关重要的是,要在分层次以后,对不同层次教学班的学生,要根据其不同条件、特点和需要,认真研究各层次相应的、有针对性的教学内容、施教策略和教学方法,这样我们教学才能主动地适应不同学生的差异,最大限度地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对于原来失去了学习兴趣的学生,由于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适合于他们,会觉得学习并不可怕,通过努力得到了实实在在的进步,就会产生成就感,逐渐提高对学习的兴趣,重新树立起自信心,获得最大限度的发展。这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必须认真地研究学生实际,研究教学方法,主动地适应学生,使教学方法更具人性化。 四、分层次教学应注意的问题 分层次教学是一种教育观念和教育思想的转变,在职业学校是一种全新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在实施过程中必然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主要应该表现在:教师教学思想、教学观念上的不适应,教师教学方法、教学手段上的不适应,教学计划、教学模式上的不适应,班级管理方面的不适应,教学设施的不适应等。分层次教学能够解决一些问题,同时也肯定带来一些新的矛盾。但是,我们应该认识到:首先,在当今注重“以人为本”,提倡终身学习,个性化学习,自主学习的社会潮流下,进行多层面多方位的分层次教学无疑是正确的,对全面提高学生素质,保障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进而促进学校自身和经济建设发展都有裨益,应予以提倡和坚持。而出现这样或那样的矛盾和问题是探索中的必然,并且一定会在探索中不断得到淡化和解决。其次,应该进一步加强对分层次教学的研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各类问题。对思想观念方面的问题,主要应通过组织学习、宣传等方式寻求解决。要使教育者认识到,教育的基本功能是为了促进学生的发展。由选择适合教育的学生向选择适合学生的教育的转变,是传统教学向现代教学转变的重要标志。要使学生尽快树立主体意识、个体意识、成人意识、职业意识,提高他们认识自我、认识社会的能力和理性判断、控制、选择能力。对教学方法、手段方面的问题,则应对教师进行再培训,通过开办讲座、观摩课等方式,改变并加强教师对直观教学的认识,提高其直观教学特别是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进行直观教学的能力,以及根据学生情况灵活采用或创新各种教学方法的能力,创设多维互动的课堂教学操作模式。要进行新的管理模式方法的探索,制定与分层次教学要求相适应的教育教学规章制度、教学模式及学生管理模式。同时加大教学设施投入,满足教学需要。 总之,实行分层次教学,对学校领导和教师的教育观念提出了新挑战,对学校的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也增加了管理的繁杂程度,但它是职业教育应对学生差异,走出困惑,提高教育效益的必然选择和最终结果。或许,它真的让学校、教师从无所适从走向一个新的境界,使学生从痛苦走向愉悦,走向成功。 更多详情: http://www.bjgamecollege.net

职业教育中有分些什么

4,2022年5月1日职业教育法新加了几章内容

新职业教育法5月起正式实施  新职业教育法5月起正式实施,职业学校的学生不仅可以读大专,还可以上本科,从法律层面畅通了职业学校学生的发展通道,给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上大学开了一个口子,新职业教育法5月起正式实施。  新职业教育法5月起正式实施1  26年以来首次进行大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并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子季介绍,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在打通教育通道、破除就业门槛等方面作出的新突破。  首先是打通了职业教育学生上升的通道。修订后的职教法规定,职业学校教育分为中等职业学校教育、高等职业学校教育;中等职业学校有关专业实行与高等职业学校教育贯通的招生和培养;高等职业学校和实施职业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当在招生计划中确定相应比例或者采取单独考试办法,专门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一条为了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促进就业创业,建设教育强国、人力资源强国和技能型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除了设立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职业教育法还为两个方面的探索预留了空间:在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本科职业教育专业、在专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本科职业教育专业。从法律层面畅通了职校学生的发展通道。  同时,修订后的职教法还为不同禀赋学生提供了多种成才的可能。修订后的职教法要求,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考试招生制度、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学习成果融通互认。  把中等职业教育作为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的基础教育,注重为高等职业教育输送具有扎实技术技能基础和合格文化基础的生源,突出中职教育的教育功能,提升认可度,让职业教育真正成为就业有能力、升学有优势、发展有通道的教育类型。  此外,修订后的职教法明确提出,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招录、招聘技术技能岗位人员时,应当明确技术技能要求,将技术技能水平作为录用、聘用的重要条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  新职业教育法5月起正式实施2  新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新法”)从5月1日起施行,这是近期教育领域关注度极高的话题。职业教育法时隔26年首次修订,有哪些新内容让公众如此关注?4月27日,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相关情况。  新内涵:更科学的表述,体现各级各类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理念  新法有诸多新的表述,公众讨论最多的是将旧版中“普职分流”的提法,改成了“在义务教育阶段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有媒体和公众解读为取消初中毕业后的“职普分流”,话题一度冲上热搜。  “这其实是一个误读。”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子季说,“新的表述是对义务教育后普职分类发展更加科学和规范的表述,它体现了各级各类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理念,也为我国高质量教育多样化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陈子季说:“因地制宜,是说要允许各地普职比例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差异,各地可以根据区域社会发展的程度、本地产业发展的需要和现代职教体系建设的情况合理规划职业学校和普通学校的招生规模。协调发展指的是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这两个类型的教育没有高低之分,优劣之别,它只有办学模式的融合、育人方式的差异。  义务教育后实行普职协调发展,绝对不是取消中等职业教育,而是要转变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思路,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办学的基础性转向,重点是要提升中等职业教育自身质量,拓宽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成长成才的通道。”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表述变化是,原职业教育法中职业教育的目的表述为“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新版中表述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这一概念上的重大突破向社会明确传递出“同等重要”的意涵。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邓传淮说:“把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作为两种不同教育类型来定位,是构建职业教育法律制度的基础。新法规定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规定国家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规定职业教育是为了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规定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  新空间: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之间的“立交桥”有了法律基础  社会公众关心“职普分流”,有一个重要原因是中等职业教育学生上升通道不畅。同时,高职学生的上升通道也非常有限。职业教育界呼唤了多年:打通上升通道,真正构建起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之间的“立交桥”。  “新法在提高认可度和吸引力,增强社会契合度和适应性方面作出了规定。新法要求,把中等职业教育作为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的基础教育,注重为高等职业教育输送具有扎实技术技能基础和合格文化基础的生源,突出中职教育的教育功能,提升认可度,让职业教育真正成为就业有能力、升学有优势、发展有通道的教育类型。”陈子季说。  陈子季介绍:“新法规定,中等职业学校有关专业实行与高等职业学校教育贯通的招生和培养;高等职业学校和实施职业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当在招生计划中确定相应比例或者采取单独考试的办法,专门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  这意味着,中职学生和“本科”之间有了通道。中职不再是低水平的“打工教育”,真正变成“为不同禀赋学生提供多种成才可能”的摇篮。  推动职业本科教育是教育部2022年的工作重点之一。2021年《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到2025年“职业本科教育招生规模不低于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的10%”。  “除了设立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新法还为两个方面的探索预留了空间:一是在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本科职业教育专业,二是在专科层次的职业学校设置本科职业教育专业。  这些都充分表明,职业学校的学生不仅可以读大专,还可以上本科,从法律层面畅通了职业学校学生的发展通道,给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上大学开了一个口子,这必将大幅提升学生上中等职业学校的积极性。”陈子季说。  新保障:法律形式破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顽瘴痼疾  “随着职业教育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一些影响事业发展的硬骨头已经绕不过去。这次修法直面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顽瘴痼疾,用法律的形式把破解之道固定下来,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提供了法律支持和制度保障。”陈子季说。  陈子季所谓的`硬骨头之一就是管理体制。此前,教育行政部门管职业学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职业培训,加之要协调地方政府以及企业,许多工作很难推动落实。新法明确,国务院建立职业教育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全国职业教育工作。有业内专家认为,新法将最大的难题解决了。  管理体制之外,另一重保障是经费投入。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统计,职业教育办学成本是普通教育的3倍左右。据了解,我国高职的招生数超过整个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但所获得的直接财政投入只占20%左右。  新法明确了重点支持、地方为主的投入机制。  “新法规定,国家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使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与职业教育发展需求相适应,鼓励通过多种渠道依法筹集发展职业教育的资金;省级人民政府制定本地区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标准,职业学校举办者按照生均经费标准按时、足额地拨付经费,不断改善办学条件。”陈子季说。  新法还鼓励企业举办职业教育,同时还要求对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企业给予奖励、税费优惠等政策激励。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办学的基本模式,也是办好职业教育的关键所在。但是,长期以来,产教融而不合、校企合作不深不实是个痛点,也是堵点。  “新法用9处鼓励、23处应当和4处必须,进一步明确了诸多举措,真正从法律层面让企业参与不难、参与有利。”陈子季说。  值得一提的是,修改后的职业教育法明确了企业可以通过与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共同举办职业教育机构等多种形式进行合作。  这意味着政府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  此外,新法还明确了工会、中华职业教育社等群团组织在发展职业教育中的义务与责任,包括参与制定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相关职业教育标准,开展人才需求预测,培育供需匹配的产教融合服务组织等。  中华职业教育社党组书记、总干事方乃纯说:“这有效体现了职业教育的多元跨界特征,相信将更好推动政府和各方面资源整合、同向发力,共创新局。”  新职业教育法5月起正式实施3  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新修订职业教育法集体采访。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高票通过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将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这是《职业教育法》自1996颁布并施行以来首次大修。据悉,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从现行法的5章40条修改为8章69条,增加“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教育的教师与受教育者”和“法律责任”三章,由现行法的3400余字修改为10000余字,内容更加丰富充实。  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处长张涛表示,针对实践中存在校企合作“一头热”,人才供需“两张皮”,企业参与办学动力不足、积极性不高等问题,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明确了对企业的奖励激励措施,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宋芳表示,为营造职业教育发展良好社会氛围,真正让职业教育“香起来”、“热起来”,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明确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  在招生方面,明确高等职业学校和实施职业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当在招生计划中确定相应比例或者采取单独考试办法,专门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就业方面,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招录、招聘技术技能岗位人员时,应当明确技术技能要求,将技术技能水平作为录用、聘用的重要条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  教育部:将加快建立“职教高考”制度  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对此,教育部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司副司长林宇表示,“不同类型、同等重要”是本次修法对职业教育类型地位的重要肯定,在法律层面明确了职业教育的类型定位和发展预期,为职业教育下一步更好发展奠定了良好法律基础。  这有利于增进社会共识,提高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可度;同时,有利于激励全社会广泛支持、积极参与职业教育,“职业教育一样有高学历”。  林宇说:“建立职教高考制度一直以来呼声很高,本次职教法修订,进一步明确了这一点,我们将加快落实。高职专科的分类考试招生目前已经成为高职招生的主渠道,很多地方都组织了春季高考。接下来,加快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支持高等职业学校和实施职业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更多职业学校毕业生。”  据介绍,教育部将实施中、高职学校教学条件达标工程,在优化结构、提升质量的基础上,“十四五”期间设置一批适应事业发展需要的职业本科学校;鼓励应用型本科学校按照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开展职业本科教育;研究落实专科高职部分符合产教深度融合、办学特色鲜明、培养质量较高等条件,培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才专业,实施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的办法。  发展高水平职业教育对于构建技能型社会有着重要作用,有助于扭转社会鄙薄技能轻视劳动的观念,能够壮大支撑技能型社会的主力军,并加快建设技能型社会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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