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买五险 一金都是保什么的五星采纳
来源:整理 编辑:职业培训教育 2024-03-15 07:5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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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买五险 一金都是保什么的五星采纳
五险包括:社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一金是:住房公积金社会养老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一金是:住房公积金
2,新业态从业人员是指什么
以快递业、外卖业为代表的新就业形态层出不穷,从业人员规模庞大。这部分就业人群就业形式灵活多样,雇主关系、工作时间、工作内容等均不固定
3,现在职场工伤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工伤保险不存在报销比例的问题。一旦认定为工伤,是百分之百全额比例支付的。只要用人单位有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的,那么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赔偿待遇均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领取。(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四)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依据工伤保险的“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两目录以内的药品和检查治疗项目按实际花费报销,也就是100%报销,目录以外的不予报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这就是说,你虽然是在试用期,但是依然属于该条例中的劳动者,依法受该条例调整。该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新工伤保险政策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1)无过失责任原则 指在各种工伤事故中只要不是受害者本人故意行为所致,就可以按照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当事人进行伤害补偿。也就是说对受害人而言,只要认定为工伤,不直接追究雇主或雇员是否存在过错,只要事故中有受伤害者就可以得到补偿。 (2)损害补偿原则 只有发生了人身伤害,基金才给予赔偿。 (3)个人不缴费原则 工伤是劳动者在创造社会财富时鲜血和生命的额外付出,所以理应由国家、社会和单位(或雇主)负担工伤保险费。 (4)严格区别工伤和非工伤原则 为了保证有限的资金用到真正因工伤造成人身伤害的参保人身上,必须严格区分伤害是否是工伤造成,由西安市统一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的目的就自于此。 (5)预防、补偿和康复相结合的原则 工伤保险的补偿,不仅限于医疗费用,康复以及亲属的损失也部分列入其中。(一)无过失责任原则 无过失责任是指劳动者在各种伤害事故中,只要不是受害者本人故意行为所致,就应该按照规定标准对其进行伤害补偿。只要事故发生,不论雇主或雇员是否存在过错,无论造成伤害的责任在谁,原则上受害者都可以得到赔偿,即无过错赔偿。一些国家在建立工伤保险制度时,摒弃了民法中的损害赔偿举证责任,工人放弃对雇主进行起诉的所有权利。确立了无过错赔偿原则。一旦发生意外,不追究过失,无条件地进行经济补偿。工伤保险实行"无责任赔偿"的原则精神至今保留下来,受伤害者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不追究个人的责任并不意味着不追究事故责任,相反,对于发生的事故必须认真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吸取教训。 (二)损害补偿原则 工伤保险以减免劳动者因执行工伤任务而导致伤亡或职业病时遭受经济上的损失为目的。一旦发生事故,劳动者付出的不仅是经济收入损失,而且是身体与生命的代价,是肉体和精神上的损伤。因此,工伤保险应坚持损害补偿原则,即不仅要考虑劳动者维持原来本人及家庭基本生活所需要的收入,同时还要根据伤害程度、伤害性质及职业康复等因素进行适当经济补偿。工伤事故不同于一般民事责任事故。对于既有工伤,又有民事责任的工伤事故,受伤害不享有双重待遇,即受伤害者只能在享受工伤待遇和民事索赔权益两者之间选择其一,不能重复享受。 (三)严格区别工伤和非工伤的原则 劳动者受伤害,一般可以分因工和非因工两类。前者是由于执行公务或在工作生产过程中,为社会或为集体奉献而受到的职业伤害所致,与工伤和职业有直接因果关系;后者则与职业无关,完全是个人行为所致。工伤事故实行无过失责任原则并非取消因工和非因工的界限。必须严格区分因工和非因工界限,明确因工伤事故发生的费用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承担,而且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抚恤待遇均要比因疾病和非因工伤亡待遇优厚。这样有利于对那些为国家或集体做出奉献者进行褒扬抚恤。 (四)预防、补偿和康复相结合的原则。 为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增进和恢复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必须把经济补偿和医疗康复以及工伤预防有机结合起来。工伤保险最直接的任务是经济补偿,这是保障伤残职工和遗属的基本生活需要。同时要做好事故预防和医疗康复,保障职工安全与健康。预防、补偿、康复三者结合起来,形成"一条龙"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是现代工伤保险制度发展的必然趋势。这样有利于安全生产和事故防范,可以减少工作场所中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回答者:away-六级 经理 回答时间:2008-3-18 11: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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