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传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政策,对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言论;2.严禁擅自办班或在工作日参加有偿补课、代课;3.严禁收受学生或家长财物,谋取私利;4.严禁向学生乱收费、乱发放物资和推销商品;5.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有不平等、不公平对待学生,讽刺、歧视、侮辱学生或其他有辱尊严的言行;6.严禁张贴学生的考试成绩和排名;7.严禁随意停课和无计划、无教案上课;8.严禁以任何方式抄袭、剽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招生、考试、职称评定、答辩中不得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或违法行为;9.上班时间严禁打电子游戏、炒股,上课不接电话、不使用手机、不接待客人;10、禁止责备和训斥父母,教育部师德十条-3/:1。

1、教师 职业道德十不准 禁令

教育部师德十条-3/:1。严禁传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政策,对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言论;2.严禁擅自办班或在工作日参加有偿补课、代课;3.严禁收受学生或家长财物,谋取私利;4.严禁向学生乱收费、乱发放物资和推销商品;5.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有不平等、不公平对待学生,讽刺、歧视、侮辱学生或其他有辱尊严的言行;6.严禁张贴学生的考试成绩和排名;7.严禁随意停课和无计划、无教案上课;8.严禁以任何方式抄袭、剽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招生、考试、职称评定、答辩中不得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或违法行为;9.上班时间严禁打电子游戏、炒股,上课不接电话、不使用手机、不接待客人;10、禁止责备和训斥父母。


文章TAG:宝鸡市职业道德十条禁令  宝鸡市  十条  职业道德  禁令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