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2023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成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
来源:整理 编辑:职业培训教育 2023-06-24 13: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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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
《成都市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意见》办理就读,具体分为两类:一类是农业户口,《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或《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
1.需持申请人及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农业户口簿;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住证》及有效《劳动合同》于在所在镇(街道)登记点登记。
第二类是城镇户口《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
1.须持申请人及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在教育局教育科登记。
3.非一年级新生还需准备原就读学校证明。
如果符合各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条件,各区将根据政策统筹安排您的孩子就读。
成都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的学籍证明。现调整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
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
不再要求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简便了手续,更为人性化。
2,外来务工子女幼升小天府新区的劳动合同和居住证双流的社保
外来务工子女幼升小,天府新区的劳动合同和居住证,双流的社保,是否可以在天府新区读书,最好到教育局执行。 目前该地区参考2015年执行《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2016尚没有出台。 《意见》就具体工作职责、办理程序等做出了详细规定。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申请每学年集中办理一次,中途不办理入(转)学,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其他年级须提交原就读学校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的学籍证明。 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持证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或《成都市临时居住证》。 (2)持证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 (3)申请子女在本市中心城区就读的,须提供持证人与中心城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持证人在中心城区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申请子女在本市郊区(市)县就读的,须提供其与该区(市)县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持证人在该区(市)县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截至2015年5月31日,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 (5)《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截至2015年5月31日,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截至2015年5月31日,已在本市累计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缴费累计时间在申请入学登记前24个月内,且申请入学当月及之前3个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成都外来务工子女幼升小,天府新区的劳动合同和居住证,双流的社保,是否可以在天府新区读书,最好到教育局执行。 目前该地区执行《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 今年的政策还没有出台,去年记者获悉,为切实做好全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我市《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制定出台。 《意见》的适用对象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含被监护人,下同)申请在成都市接受义务教育;《意见》中所称进城务工人员,是指在本市居住务工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以及本市户籍人员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常住户口不在本市中心城区,即不在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而到中心城区居住务工的人员;常住户口在本市中心城区而到本市非中心城区居住务工的人员;常住户口在本市非中心城区跨区(市)县居住务工的人员。 《意见》就具体工作职责、办理程序等做出了详细规定。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申请每学年集中办理一次,中途不办理入(转)学,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其他年级须提交原就读学校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的学籍证明。 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持证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或《成都市临时居住证》。 (2)持证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 (3)申请子女在本市中心城区就读的,须提供持证人与中心城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持证人在中心城区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申请子女在本市郊区(市)县就读的,须提供其与该区(市)县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持证人在该区(市)县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截至2015年5月31日,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 (5)《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截至2015年5月31日,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截至2015年5月31日,已在本市累计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缴费累计时间在申请入学登记前24个月内,且申请入学当月及之前3个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3,妈妈是成都户口小孩不是可以就近入学吗
1、集体户口应该可以按集体户口所在的区就近让孩子上学的,如果没有把握,最好问问落户口的单位所属居委会,或者你小孩准备入学的学校。2、如果你小孩的户口能转到东城区,我建议你可以考虑转过去,因为现在买政策房子什么的,老城区的都有优待.也许还有其他我们不知道的优惠呢?!3,据我所知,档案和户口可以分开存放的,我同事当年就户口在朝阳去,但是档案就存在西城,后来四年后才自己把户口迁到西城的,都是集体户口.具体的手续可以问人才存档案的地方和当地所属派出所.电话你得先自己调查清楚落户口的地方是寄放在人才还是你们单位,问相关负责人和部门.海淀区很大,肯定分很多不同”片”的.每个咨询的地方电话都不一样.我这里有个全国人才前台的电话,你看他们知道多少情况:010-84214731最后,根据我历年办事的经验来说,劝你最好什么事情都亲历亲为,就是能找到地方的都上门,自己咨询,这种事情手续复杂,不自己登门问,那些办事的公务员同志可少有脾气好,又服务周详的.可以,但需符合以下条件。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成都市接受义务教育,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成教发)〔2014〕2号文件执行。 2015年,《成都市居住证》、《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持证人为其子女申请入学,办理时间为5月的工作日。 《成都市居住证》、《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持证人在其居住地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一般为街道办事处、乡镇等)登记办理,办理过程中遇到实际问题可中国咨询《成都市居住证》、《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所在地各相关职能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 在此特别提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中途不办理入(转)学,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其它年级须提交原就读学校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的学籍证明。 2015年,进城务工人员为其子女申请入学需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持证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或《成都市临时居住证》; (2)持证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 (3)申请子女在本市中心城区就读的,须提供持证人与中心城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持证人在中心城区... 可以,但需符合以下条件。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成都市接受义务教育,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成教发)〔2014〕2号文件执行。 2015年,《成都市居住证》、《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持证人为其子女申请入学,办理时间为5月的工作日。 《成都市居住证》、《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持证人在其居住地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一般为街道办事处、乡镇等)登记办理,办理过程中遇到实际问题可中国咨询《成都市居住证》、《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所在地各相关职能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 在此特别提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中途不办理入(转)学,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其它年级须提交原就读学校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的学籍证明。 2015年,进城务工人员为其子女申请入学需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持证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或《成都市临时居住证》; (2)持证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 (3)申请子女在本市中心城区就读的,须提供持证人与中心城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持证人在中心城区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申请子女在本市郊区(市)县就读的,须提供其与该区(市)县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持证人在该区(市)县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截止5月31日,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 (5)《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6)《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已在本市累计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缴费累计时间在申请入学登记前24个月内,且申请入学当月及之前3个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4,大成都户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资料
(一)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应向居住证(地)所在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等指定登记点提出入学申请,填报《成都市双流区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在双流区公安部门办理的《成都市居住证》(成都市非双流区户籍到双流区居住务工的人员只提供《居民身份证);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3.申请人与双流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双流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的相关材料);4.截至2019年5月31日,申请人已在成都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险费12个月的清单(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5.截至2019年5月31日,申请人已在双流区连续居住满1年的相关证明。除申请子女入读小学一年级外,须提交在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二)积分达11分及以上(其中缴纳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合法稳定居住指标或累计居住指标不低于1分)但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其随迁子女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应向居住证(地)所在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等指定登记点提出入学申请,填报《成都市双流区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在双流区公安部门办理的《成都市居住证》;2. 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3.申请人的居住积分信息。4.除申请子女入读小学一年级外,须提交在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四、什么是“在双流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答:申请人提供如下一种证明即可:1.截至2019年5月31日,申请人在双流区办理满1年的《成都市居住证》;2.截至2019年5月31日,申请人在双流区公安部门登记满1年的《居住登记回执》;3.截至2019年5月31日,申请人在双流区的使用性质为住宅的《不动产权证书》(含《房产证》或房屋备案信息登记表)以及同一房产的水、电、气缴纳满1年的证明;4.截至2019年5月31日,申请人在双流区房管部门备案满1年的租房证明。五、流动人员为其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几月份申报居住证积分、在哪里申报,什么时间可查询居住证积分? 答:按《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成办发〔2017〕51 号)相关要求,居住证积分每年申报一次,申请人于每年6月1日至7月31日进行申报;申请人应到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申报积分;9月15日,申请人可通过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网站e799bee5baa6e79fa5e98193e59b9ee7ad9431333431343638查询本人积分结果并打印。流动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的,应在入学前一年提前进行积分申报。六、流动人员为何要积11分才能为其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 答:2014年起,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以“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为基本条件,其中要求流动人员交纳社会保险、连续居住“两个满一年”,按积分政策折算后积分为11分,延续了之前的入学条件。七、在成都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及在本区连续居住满1年的截止时间是否会提前? 答:按市级文件规定,从2020年起,申请人已在成都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险满1年及在本区连续居住满1年的计算时间截至到当年5月1日。八、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申请材料作假,或者隐瞒相关事项怎么处理?答: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相关事项,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子女入学资格。九、已在本区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时,是否需要重新提交申请?答: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细则》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十、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什么时间、什么地方提交相关材料?答:提交申请材料时间:2019年5月的工作日。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中途不办理入(转)学。申请地点:申请人居住地所在镇(街道)的便民服务中心或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等指定登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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