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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一些关于职业教育最新的教学方法及理念

告诉我,我会忘记;给我看,我会记住;让我参与,我会理解。职业教育教学中重要的一环就是实习实训,除了学校本身的设备教学外,职业教育的老师和学生还要去企业进行实践,现在一些企业和学校进行合作,成为学校的实训基地,给学生们一个学习的平台,同时自身也能吸纳人才。现在我国教育部正努力推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教学体制改革,同时也在积极进行现代学徒工制的探索,开展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订单式培养试点;开展工学结合、弹性学制、模块化教学等试点。(个人建议你关注教育部官网,尤其是职成司的动态)

提供一些关于职业教育最新的教学方法及理念

2,新职业教育法有哪些新的规定

新职业教育法有哪些新的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接受职业教育的权利,实施科教兴国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建设教育强国和人力资源强国,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根据宪法、教育法和劳动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职业教育,是指为了使受教育者具备从事某种职业或者职业发展所需要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技术技能和能力素质而实施的教育活动,包括各级各类职业学校教育和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国家机关实施的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专门培训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第三条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与普通教育是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国家发展职业教育,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进步需要,符合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的职业教育制度体系。

新职业教育法有哪些新的规定

3,你认为职业教育法哪些需要完善

时至今日,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日趋深入,当时提出的相关法律规范和目标有的已经落实,还有些新的问题涌现出来。因此,面对新的情况,应对《职业教育法》进行修订和完善,其重点应在以下10个方面。 1.应用法律语言明确职业教育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提升国民基本素养、提高产业和产品质量水平中的地位和作用。 2.明确职业教育在现代教育制度体系框架中的地位,并建立普职教育的融通机制。 3.明确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定位,并建立与义务教育、高校工科教育等的衔接与合作通道。 4.归纳和尊重职业教育的办学、教学和人才培养特点,加强基础能力和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并给予相应的法律、政策、经费等支持,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 5.扩大职业院校面向社会、面向产业、面向人人办学的自主权,保障职业院校依据学校办学、教学特色推进教育发展。 6.明确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行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责任、义务、权力和利益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7.完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政府统筹和部门协调,依法确定职业教育保障机制,增加经费投入,加强督导评估。 8.结合地方实际和行业特点,制订相关的实施条例或细则,加强相关法律的有用性和实操性。 9.通过国家相关法规在税收减免、行业改进、产品更新、政府褒奖、政策倾斜等方面对参与和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企业、部门予以肯定和扶持,完善职业教育发展的社会环境,形成支撑职业教育发展的法律结构。 10.将职业素质定位国民基本素质之一,而非低人一等的“另轨”标准,提高国民敬业、乐业的水平,促进社会健康和高水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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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认为职业教育法哪些需要完善

4,2022年5月1日职业教育法新加了几章内容

新职业教育法5月起正式实施  新职业教育法5月起正式实施,职业学校的学生不仅可以读大专,还可以上本科,从法律层面畅通了职业学校学生的发展通道,给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上大学开了一个口子,新职业教育法5月起正式实施。  新职业教育法5月起正式实施1  26年以来首次进行大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并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子季介绍,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在打通教育通道、破除就业门槛等方面作出的新突破。  首先是打通了职业教育学生上升的通道。修订后的职教法规定,职业学校教育分为中等职业学校教育、高等职业学校教育;中等职业学校有关专业实行与高等职业学校教育贯通的招生和培养;高等职业学校和实施职业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当在招生计划中确定相应比例或者采取单独考试办法,专门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一条为了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促进就业创业,建设教育强国、人力资源强国和技能型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除了设立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职业教育法还为两个方面的探索预留了空间:在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本科职业教育专业、在专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本科职业教育专业。从法律层面畅通了职校学生的发展通道。  同时,修订后的职教法还为不同禀赋学生提供了多种成才的可能。修订后的职教法要求,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考试招生制度、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学习成果融通互认。  把中等职业教育作为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的基础教育,注重为高等职业教育输送具有扎实技术技能基础和合格文化基础的生源,突出中职教育的教育功能,提升认可度,让职业教育真正成为就业有能力、升学有优势、发展有通道的教育类型。  此外,修订后的职教法明确提出,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招录、招聘技术技能岗位人员时,应当明确技术技能要求,将技术技能水平作为录用、聘用的重要条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  新职业教育法5月起正式实施2  新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新法”)从5月1日起施行,这是近期教育领域关注度极高的话题。职业教育法时隔26年首次修订,有哪些新内容让公众如此关注?4月27日,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相关情况。  新内涵:更科学的表述,体现各级各类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理念  新法有诸多新的表述,公众讨论最多的是将旧版中“普职分流”的提法,改成了“在义务教育阶段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有媒体和公众解读为取消初中毕业后的“职普分流”,话题一度冲上热搜。  “这其实是一个误读。”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子季说,“新的表述是对义务教育后普职分类发展更加科学和规范的表述,它体现了各级各类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理念,也为我国高质量教育多样化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陈子季说:“因地制宜,是说要允许各地普职比例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差异,各地可以根据区域社会发展的程度、本地产业发展的需要和现代职教体系建设的情况合理规划职业学校和普通学校的招生规模。协调发展指的是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这两个类型的教育没有高低之分,优劣之别,它只有办学模式的融合、育人方式的差异。  义务教育后实行普职协调发展,绝对不是取消中等职业教育,而是要转变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思路,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办学的基础性转向,重点是要提升中等职业教育自身质量,拓宽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成长成才的通道。”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表述变化是,原职业教育法中职业教育的目的表述为“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新版中表述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这一概念上的重大突破向社会明确传递出“同等重要”的意涵。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邓传淮说:“把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作为两种不同教育类型来定位,是构建职业教育法律制度的基础。新法规定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规定国家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规定职业教育是为了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规定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  新空间: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之间的“立交桥”有了法律基础  社会公众关心“职普分流”,有一个重要原因是中等职业教育学生上升通道不畅。同时,高职学生的上升通道也非常有限。职业教育界呼唤了多年:打通上升通道,真正构建起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之间的“立交桥”。  “新法在提高认可度和吸引力,增强社会契合度和适应性方面作出了规定。新法要求,把中等职业教育作为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的基础教育,注重为高等职业教育输送具有扎实技术技能基础和合格文化基础的生源,突出中职教育的教育功能,提升认可度,让职业教育真正成为就业有能力、升学有优势、发展有通道的教育类型。”陈子季说。  陈子季介绍:“新法规定,中等职业学校有关专业实行与高等职业学校教育贯通的招生和培养;高等职业学校和实施职业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当在招生计划中确定相应比例或者采取单独考试的办法,专门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  这意味着,中职学生和“本科”之间有了通道。中职不再是低水平的“打工教育”,真正变成“为不同禀赋学生提供多种成才可能”的摇篮。  推动职业本科教育是教育部2022年的工作重点之一。2021年《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到2025年“职业本科教育招生规模不低于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的10%”。  “除了设立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新法还为两个方面的探索预留了空间:一是在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本科职业教育专业,二是在专科层次的职业学校设置本科职业教育专业。  这些都充分表明,职业学校的学生不仅可以读大专,还可以上本科,从法律层面畅通了职业学校学生的发展通道,给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上大学开了一个口子,这必将大幅提升学生上中等职业学校的积极性。”陈子季说。  新保障:法律形式破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顽瘴痼疾  “随着职业教育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一些影响事业发展的硬骨头已经绕不过去。这次修法直面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顽瘴痼疾,用法律的形式把破解之道固定下来,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提供了法律支持和制度保障。”陈子季说。  陈子季所谓的`硬骨头之一就是管理体制。此前,教育行政部门管职业学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职业培训,加之要协调地方政府以及企业,许多工作很难推动落实。新法明确,国务院建立职业教育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全国职业教育工作。有业内专家认为,新法将最大的难题解决了。  管理体制之外,另一重保障是经费投入。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统计,职业教育办学成本是普通教育的3倍左右。据了解,我国高职的招生数超过整个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但所获得的直接财政投入只占20%左右。  新法明确了重点支持、地方为主的投入机制。  “新法规定,国家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使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与职业教育发展需求相适应,鼓励通过多种渠道依法筹集发展职业教育的资金;省级人民政府制定本地区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标准,职业学校举办者按照生均经费标准按时、足额地拨付经费,不断改善办学条件。”陈子季说。  新法还鼓励企业举办职业教育,同时还要求对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企业给予奖励、税费优惠等政策激励。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办学的基本模式,也是办好职业教育的关键所在。但是,长期以来,产教融而不合、校企合作不深不实是个痛点,也是堵点。  “新法用9处鼓励、23处应当和4处必须,进一步明确了诸多举措,真正从法律层面让企业参与不难、参与有利。”陈子季说。  值得一提的是,修改后的职业教育法明确了企业可以通过与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共同举办职业教育机构等多种形式进行合作。  这意味着政府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  此外,新法还明确了工会、中华职业教育社等群团组织在发展职业教育中的义务与责任,包括参与制定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相关职业教育标准,开展人才需求预测,培育供需匹配的产教融合服务组织等。  中华职业教育社党组书记、总干事方乃纯说:“这有效体现了职业教育的多元跨界特征,相信将更好推动政府和各方面资源整合、同向发力,共创新局。”  新职业教育法5月起正式实施3  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新修订职业教育法集体采访。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高票通过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将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这是《职业教育法》自1996颁布并施行以来首次大修。据悉,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从现行法的5章40条修改为8章69条,增加“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教育的教师与受教育者”和“法律责任”三章,由现行法的3400余字修改为10000余字,内容更加丰富充实。  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处长张涛表示,针对实践中存在校企合作“一头热”,人才供需“两张皮”,企业参与办学动力不足、积极性不高等问题,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明确了对企业的奖励激励措施,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宋芳表示,为营造职业教育发展良好社会氛围,真正让职业教育“香起来”、“热起来”,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明确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  在招生方面,明确高等职业学校和实施职业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当在招生计划中确定相应比例或者采取单独考试办法,专门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就业方面,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招录、招聘技术技能岗位人员时,应当明确技术技能要求,将技术技能水平作为录用、聘用的重要条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  教育部:将加快建立“职教高考”制度  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对此,教育部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司副司长林宇表示,“不同类型、同等重要”是本次修法对职业教育类型地位的重要肯定,在法律层面明确了职业教育的类型定位和发展预期,为职业教育下一步更好发展奠定了良好法律基础。  这有利于增进社会共识,提高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可度;同时,有利于激励全社会广泛支持、积极参与职业教育,“职业教育一样有高学历”。  林宇说:“建立职教高考制度一直以来呼声很高,本次职教法修订,进一步明确了这一点,我们将加快落实。高职专科的分类考试招生目前已经成为高职招生的主渠道,很多地方都组织了春季高考。接下来,加快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支持高等职业学校和实施职业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更多职业学校毕业生。”  据介绍,教育部将实施中、高职学校教学条件达标工程,在优化结构、提升质量的基础上,“十四五”期间设置一批适应事业发展需要的职业本科学校;鼓励应用型本科学校按照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开展职业本科教育;研究落实专科高职部分符合产教深度融合、办学特色鲜明、培养质量较高等条件,培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才专业,实施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的办法。  发展高水平职业教育对于构建技能型社会有着重要作用,有助于扭转社会鄙薄技能轻视劳动的观念,能够壮大支撑技能型社会的主力军,并加快建设技能型社会的进程。  

5,人事工作内容主要有哪些

人事专员主要工作职责 1、执行并完善公司的人事制度与计划,培训与发展,绩效评估,员工社会保障福利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2、组织并协助各部门进行招聘、培训和绩效考核等工作;3、执行并完善员工入职、转正、异动、离职等相关政策及流程; 4、员工人事信息管理与员工档案的维护,核算员工的薪酬福利等事宜; 5、其他人事日常工作; 具体的工作细节1、工作对人力资源部部长负责。2、负责完成公司人事工作任务,并提出改进意见。3、负责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并按所在分厂、部门分类存放。4、协助员工招聘的面试,负责报到及解聘手续的办理,接待引领新进员工。5、负责新进员工试用期的跟踪考核,晋升提薪及转正合同的签订并形成相应档案资料。6、负责员工调查问卷的发放和收集,分析汇总调查结果,形成结论上报。7、负责统计汇总,上报员工考勤月报表,处理考勤异常情况。8、负责员工绩效考核资料的定期统计汇总,上报,并对绩效考核的方式方法提出意见和建议。9、负责员工薪酬发放的异常处理和薪酬政策的跟踪调查,提供相应的报表和资料。10、负责员工技能培训方案,技能测评的督导与跟进。11、负责公司人事文件的呈转及发放。12、负责草拟,解释公司的福利保险制度,组织办理入保手续,联络退保,理赔事务。13、协助部长处理人事方面的其他工作。技能及经验要求 1、人力资源或企业管理类相关专业毕业为佳;3、在人员招募、引进、培训开发及员工考核、激励等方面有实际操作能力; 4、具有优秀的书面、口头表达能力、极强的亲和力与服务意识,沟通领悟能力强; 5、工作细致认真,原则性强,有良好的执行力及职业素养; 6、熟悉国家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熟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流程和运作方式; 7、具有较强的应变能力和内外沟通能力; 8、有强烈的责任感及敬业精神,能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 9、良好的计算机水平,熟练操作office办公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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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工作分为六大板块: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与福利、劳动关系管理。相对应的职位要做的具体内容为: 1.制订人力资源计划。根据组织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评估组织的人力资源现状及发展趋势,收集和分析人力资源供给与需求方面的信息和资料,预测人力资源供给和需求的发展趋势,制订人力资源招聘、调配、培训、开发及发展计划等政策和措施。 2.人力资源成本会计工作。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与财务等部门合作,建立人力资源会计体系,开展人力资源投入成本与产出效益的核算工作。人力资源会计工作不仅可以改进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本身,而且可以为决策部门提供准确和量化的依据。 3.岗位分析和工作设计。对组织中的各个工作和岗位进行分析,确定每一个工作和岗位对员工的具体要求,包括技术及种类、范围和熟悉程度;学习、工作与生活经验;身体健康状况;工作的责任、权利与义务等方面的情况。这种具体要求必须形成书面材料,这就是工作岗位职责说明书。这种说明书不仅是招聘工作的依据,也是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的标准,进行员工培训、调配、晋升等工作的根据。 4.人力资源的招聘与选拔。根据组织内的岗位需要及工作岗位职责说明书,利用各种方法和手段,如接受推荐、刊登广告、举办人才交流会、到职业介绍所登记等从组织内部或外部吸引应聘人员。并且经过资格审查,如接受教育程度、工作经历、年龄、健康状况等方面的审查,从应聘人员中初选出一定数量的候选人,再经过严格的考试,如笔试、面试、评价中心、情景模拟等方法进行筛选,确定最后录用人选。 5.雇佣管理与劳资关系。员工一旦被组织聘用,就与组织形成了一种雇佣与被雇佣的、相互依存的劳资关系,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有必要就员工的工资、福利、工作条件和环境等事宜达成一定协议,签定劳动合同。 6.入职教育、培训和发展。任何应聘进入一个组织(主要指企业)的新员工,都必须接受入职教育,这是帮助新员工了解和适应组织、接受组织文化的有效手段。入职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的历史发展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职业道德和组织纪律、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障和质量管理知识与要求、岗位职责、员工权益及工资福利状况等。 7.工作绩效考核。就是对照工作岗位职责说明书和工作任务,对员工的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及工作态度等进行评价,并给予量化处理的过程。这种评价可以是自我总结式,也可以是他评式的,或者是综合评价。考核结果是员工晋升、接受奖惩、发放工资、接受培训等的有效依据,它有利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检查和改进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8.帮助员工的职业生涯发展。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有责任鼓励和关心员工的个人发展,帮助其制订个人发展计划,并及时进行监督和考察。这样做有利于促进组织的发展,使员工有归属感,进而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组织效益。 9.员工工资报酬与福利保障设计。合理、科学的工资报酬福利体系关系到组织中员工队伍的稳定与否。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要从员工的资历、职级、岗位及实际表现和工作成绩等方面,来为员工制订相应的、具有吸引力的工资报酬福利标准和制度。员工福利是社会和组织保障的一部分,是工资报酬的补充或延续。它主要包括政府规定的退休金或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节假日,并且为了保障员工的工作安全卫生,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教育、良好的劳动工作条件等。 10.保管员工档案。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有责任保管员工入职时的简历以及入职后关于工作主动性、工作表现、工作成绩、工资报酬、职务升降、奖惩、接受培训和教育等方面的书面记录材料。
人事工作内容主要有:1.人力资源规划:又称人力资源计划,是指根据组织的发展战略、目标及组织内外环境的变化,运用科学的方法对组织人力资源的需求和供给进行预测,制定相宜的政策和措施,从而使组织人力资源供给和需求达到平衡,实现人力资源合理配置,有效激励员工的过程。 人力资源规划的概念包括以下四层含义: 1)人力资源规划的制定必须依据组织的发展战略、目标。 2)人力资源规划要适应组织内外部环境的变化。 3)制定必要的人力资源政策和措施是人力资源规划的主要工作。 4)人力资源规划的目的是使组织人力资源供需平衡,保证组织长期持续发展和员工个人利益的实现。1.有利于组织制定战略目标和发展规划 人力资源规划是组织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实现组织战略目标的重要保证。 2.确保组织生存发展过程中对人力资源的需求 人力资源部门必须分析组织人力资源的需求和供给之间的差距,制定各种规划来满足对人力资源的需求。 3.有利于人力资源管理活动的有序化 人力资源规划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它由总体规划和各种业务计划构成,为管理活动(如确定人员的需求量、供给量、调整职务和任务、培训等)提供可靠的信息和依据,进而保证管理活动的有序化。 4.有利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人力资源管理要求在实现组织目标的同时,也要满足员工的个人需要(包括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这样才能激发员工持久的积极性,只有在人力资源规划的条件下,员工对自己可满足的东西和满足的水平才是可知的。 5.有利于控制人力资源成本 人力资源规划有助于检查和测算出人力资源规划方案的实施成本及其带来的效益。要通过人力资源规划预测组织人员的变化,调整组织的人员结构,把人工成本控制在合理的水平上,这是组织持续发展不可缺少的环节。人力资源规划包括五个方面1 战略规划 是根据企业总体发展战略的目标,对企业人力资源开发和利用的方针,政策和策略的规定,是各种人力资源具体计划的核心,是事关全局的关键性计划 2 组织规划 组织规划是对企业整体框架的设计,主要包括组织信息的采集,处理和应用,组织结构图的绘制,组织调查,诊断和评价,组织设计与调整,以及组织机构的设置等等 3 制度规划 制度规划是人力资源总规划目标实现的重要保证,包括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建设的程序,制度化管理等内容. 4 人员规划 人员规划是对企业人员总量,构成,流动的整体规划,包括人力资源现状分析,企业定员,人员需求和供给预测和人员供需平衡等等 5 费用规划 费用规划是对企业人工成本,人力资源管理费用的整体规划,包括人力资源费用的预算,核算,结算,以及人力资源费用控制 人力资源规划又可分为战略性的长期规划、策略性的中期规划和具体作业性的短期计划,这些规划与组织的其他规划相互协调联系,既受制于其他规划,又为其他规划服务。人力资源规划的程序即人力资源规划的过程,一般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收集有关信息资料、人力资源需求预测、人力资源供给预测、确定人力资源净需求、编制人力资源规划、实施人力资源规划、人力资源规划评估、人力资源规划反馈与修正。 一、收集有关信息资料 人力资源规划的信息包括组织内部信息和组织外部环境信息。 组织内部信息主要包括企业的战略计划、战术计划、行动方案、本企业各部门的计划、人力资源现状等。 组织外部环境信息主要包括宏观经济形势和行业经济形势、技术的发展情况、行业的竞争性、劳动力市场、人口和社会发展趋势、政府的有关政策等。 二、人力资源需求预测 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包括短期预测和长期预测,总量预测和各个岗位需求预测。 人力资源需求预测的典型步骤如下: 步骤一,现实人力资源需求预测。 步骤二,未来人力资源需求预测。 步骤三,未来人力资源流失情况预测。 步骤四,得出人力资源需求预测结果。 三、人力资源供给预测 人力资源供给预测包括组织内部供给预测和外部供给预测。 人力资源供给预测的典型步骤如下: 步骤一,内部人力资源供给预测。 步骤二,外部人力资源供给预测。 步骤三,将组织内部人力资源供给预测数据和组织外部人力资源供给预测数据汇总,得出组织人力资源供给总体数据。 四、确定人力资源净需求 在对员工未来的需求与供给预测数据的基础上,将本组织人力资源需求的预测数与在同期内组织本身可供给的人力资源预测数进行对比分析,从比较分析中可测算出各类人员的净需求数。这里所说的“净需求”既包括人员数量,又包括人员的质量、结构,即既要确定“需要多少人”,又要确定“需要什么人”,数量和质量要对应起来。这样就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招聘或培训,就为组织制定有关人力资源的政策和措施提供了依据。 五、编制人力资源规划 根据组织战略目标及本组织员工的净需求量,编制人力资源规划,包括总体规划和各项业务计划。同时要注意总体规划和各项业务计划及各项业务计划之间的衔接和平衡,提出调整供给和需求的具体政策和措施。一个典型的人力资源规划应包括:规划的时间段、计划达到的目标、情景分析、具体内容、制定者、制定时间。 1.规划时间段 确定规划时间的长短,要具体列出从何时开始,到何时结束。若是长期的人力资源规划,可以长达5年以上;若是短期的人力资源规划,如年度人力资源规划,则为1年。 2.规划达到的目标 确定达到的目标要与组织的目标紧密联系起来,最好有具体的数据,同时要简明扼要。 3.情景分析 目前情景分析:主要是在收集信息的基础上,分析组织目前人力资源的供需状况,进一步指出制订该计划的依据。 未来情景分析:在收集信息的基础上,在计划的时间段内,预测组织未来的人力资源供需状况,进一步指出制订该计划的依据。 4.具体内容 这是人力资源规划的核心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项目内容。 2)执行时间。 3)负责人。 4)检查人。 5)检查日期。 6)预算。 5.规划制定者 规划制定者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一个部门。 6.规划制定时间 主要指该规划正式确定的日期。 六、实施人力资源规划 人力资源规划的实施,是人力资源规划的实际操作过程,要注意协调好各部门、各环节之间的关系,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必须要有专人负责既定方案的实施,要赋予负责人拥有保证人力资源规划方案实现的权利和资源。 2)要确保不折不扣地按规划执行。 3)在实施前要做好准备。 4)实施时要全力以赴。 5)要有关于实施进展状况的定期报告,以确保规划能够与环境、组织的目标保持一致。 七、人力资源规划评估 在实施人力资源规划的同时,要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评估。从如下三个方面进行: 1)是否忠实执行了本规划。 2)人力资源规划本身是否合理。 3)将实施的结果与人力资源规划进行比较,通过发现规划与现实之间的差距来指导以后的人力资源规划活动。 八、人力资源规划的反馈与修正 对人力资源规划实施后的反馈与修正是人力资源规划过程中不可缺少的步骤。评估结果出来后,应进行及时的反馈,进而对原规划的内容进行适时的修正,使其更符合实际,更好地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 2.招聘与配置:接受推荐、刊登广告、举办人才交流会、到职业介绍所登记等从组织内部或外部吸引应聘人员。并且经过资格审查,如接受教育程度、工作经历、年龄、健康状况等方面的审查,从应聘人员中初选出一定数量的候选人,再经过严格的考试,如笔试、面试、评价中心、情景模拟等方法进行筛选,确定最后录用人选。 3.培训与开发:帮助新员工了解和适应组织、接受组织文化,主要内容包括组织的历史发展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职业道德和组织纪律、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障和质量管理知识与要求、岗位职责、员工权益及工资福利状况等。 4.绩效管理:员工晋升、接受奖惩、发放工资、接受培训等. 5.薪酬与福利:从员工的资历、职级、岗位及实际表现和工作成绩等方面,来为员工制订相应的、具有吸引力的工资报酬福利标准和制度。 6.劳动关系管理:保管员工入职时的简历以及入职后关于工作主动性、工作表现、工作成绩、工资报酬、职务升降、奖惩、接受培训和教育等方面的书面记录材料。 制订人力资源招聘、调配、培训、开发及发展计划等政策和措施。 确定每一个工作和岗位对员工的具体要求,包括技术及种类、范围和熟悉程度;学习、工作与生活经验;身体健康状况;工作的责任、权利与义务等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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