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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施义务教育的主体是什么

让人人可以上小学

实施义务教育的主体是什么

2,教育制度的主体是什么

教育制度变迁的方向,一般与经济和社会变迁的方向具有一致性。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政府作为教育制度的主要供给者,在教育制度创新过程中的作用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政府必然从教育的许多领域中淡出,或让位于市场,或让位于学校自主,转向间接的宏观的调控。这样,教育制度供给者趋向多元化的格局,政府在制度供给中的主体地位大大削弱,而公众的作用增强。 简言之:教育制度主体存在演进过程,由偏政府逐渐转为偏学校和偏公众.

教育制度的主体是什么

3,教育政策与教育法律在执行方式方面有何不同

教育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是法律,位阶绝对高于政策。我国的《教育法》是基本法,是由全国人大制定的,位阶仅次于宪法与刑法、民法通则等法律相同,在全国范围内适用。教育政策的制定主体就可能不同了,有可能是国务院,也有可能是国务院所属部门如教育部,也有可能是省市县各级政府或其工作部门。效力绝对低于教育法,而且内容不得与教育法相抵触,否则可以不予适用乃至于撤销。适用范围也因其制定主体而各不相同,如国务院的当然全国使用,但是省市县的则只在本辖区内适用。

教育政策与教育法律在执行方式方面有何不同

4,一个国家教育制度的核心是什么

学校教育制度是国家对年轻一代进行教育的最严密、最有效的组织。它制定得是否正确和完善,直接关系到教育目的的实现,关系到教育和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及教育事业的发展。可以说,学校教育制度是国民教育制度的核心,是国民教育制度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体现了一个国家国民教育制度的实质。 学校教育制度简称学制,是指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的系统,它规定着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修业年限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学校教育制度包括相互联系的两个基本方面:一是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与组织的系统;二是教育机构与组织系统赖以存在和运行的一整套规则。学校教育制度是一个国家教育制度的核心组成部分。
教育制度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教育制度指国民教育制度,是一贯国家为实现国民教育目的,从组织系统上建立起来的一起教育设施和相关制度;狭义的教育制度是指学校的教育制度。而国民教育制度的核心和实质是学校教育制度,国民教育制度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因此教育制度的主体是学校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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