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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1、要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  2、要加强师德建设,以科学发展观武装全体教师头脑,提高教师教书育人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3、要以增强管理能力为支撑,提高学校科学管理水平。
1、当前中国教育出现了什么问题?发展背景,所以要发展职业教育2、我国职业教育发展概况3、职业教育发展成果4、出现的问题5、如何解决6、展望将来我国职业教育发展之路。参考

如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2,如何加强职业教育与培训以促进就业

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 国发〔2010〕36号主要提出以下几点指导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职业培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三、切实提高职业培训质量四、加大职业培训资金支持力度五、加强组织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职业培训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职业培训体系初步建立,政策措施逐步完善,培训规模不断扩大,劳动者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得到不断提高,对促进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职业培训工作仍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劳动者素质提高的需要,职业培训的制度需要进一步健全、工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针对性和有效性需要进一步增强。为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全面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现就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职业培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加强职业培训是促进就业和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职业培训是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的主要途径。大力加强职业培训工作,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是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解决就业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的根本措施;是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任务;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有效手段。  (二)明确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就业和经济发展为宗旨,坚持城乡统筹、就业导向、技能为本、终身培训的原则,建立覆盖对象广泛、培训形式多样、管理运作规范、保障措施健全的职业培训工作新机制,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加快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技能劳动者。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职业培训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适应扩大就业规模、提高就业质量和增强企业竞争力的需要,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加大投入,大规模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切实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和“就业一人、培训一人”的目标,为促进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持。“十二五”期间,力争使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劳动者都有机会接受相应的职业培训,使企业技能岗位的职工得到至少一次技能提升培训,使每个有培训愿望的创业者都参加一次创业培训,使高技能人才培训满足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企业发展需求。  二、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三)健全职业培训制度。适应城乡全体劳动者就业需要和职业生涯发展要求,健全职业培训制度。要统筹利用各类职业培训资源,建立以职业院校、企业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为载体的职业培训体系,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贯通技能劳动者从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到技师、高级技师的成长通道。  (四)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要面向城乡各类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劳动者开展多种形式就业技能培训。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强化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使他们达到上岗要求或掌握初级以上职业技能,着力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要重点开展初级技能培训,使其掌握就业的一技之长;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鼓励其参加1-2个学期的劳动预备制培训,提升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对企业新录用的人员,要结合就业岗位的实际要求,通过师傅带徒弟、集中培训等形式开展岗前培训;对退役士兵要积极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对职业院校学生要强化职业技能和从业素质培养,使他们掌握中级以上职业技能。鼓励高等院校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培训,加强就业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五)切实加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适应企业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的要求,进一步健全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充分发挥企业在职业培训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鼓励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要结合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对职工技能水平的要求,通过在岗培训、脱产培训、业务研修、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加快提升企业在岗职工的技能水平。鼓励企业通过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技师研修制度、自办培训机构或与职业院校联合办学等方式,结合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技术项目引进,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承担社会培训任务,为参加职业培训人员提供实训实习条件。  (六)积极推进创业培训。依托有资质的教育培训机构,针对创业者特点和创业不同阶段的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培训。要扩大创业培训范围,鼓励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以及处于创业初期的创业者参加创业培训。要通过规范培训标准、提高师资水平、完善培训模式,不断提高创业培训质量;要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和创业项目,根据不同培训对象特点,重点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和企业经营管理培训,通过案例剖析、考察观摩、企业家现身说法等方式,提高受培训者的创业能力。要强化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及创业咨询、创业孵化等服务手段的衔接,健全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相结合的工作体系,提高创业成功率。  三、切实提高职业培训质量  (七)大力推行就业导向的培训模式。根据就业需要和职业技能标准要求,深化职业培训模式改革,大力推行与就业紧密联系的培训模式,增强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强化职业技能训练的同时,要加强职业道德、法律意识等职业素质的培养,提高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和综合职业素养。全面实行校企合作,改革培训课程,创新培训方法,引导职业院校、企业和职业培训机构大力开展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定岗培训。面向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城乡劳动者的初级技能培训和岗前培训,应根据就业市场需求和企业岗位实际要求,开展订单式培训或定岗培训;面向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应结合产业发展对后备技能人才需求,开展定向培训。  (八)加强职业技能考核评价和竞赛选拔。各地要切实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按统一要求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标准,充分发挥职业技能鉴定在职业培训中的引导作用。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和要求,为劳动者提供及时、方便、快捷的职业技能鉴定服务。完善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指导企业结合国家职业标准和企业岗位要求,开展企业内职业技能评价工作。在职业院校中积极推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充分发挥技能竞赛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选择技术含量高、通用性广、从业人员多、社会影响大的职业广泛开展多层次的职业技能竞赛,为发现和选拔高技能人才创造条件。  (九)强化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依托现有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及培训设施,加大职业培训资源整合力度,加强职业培训体系建设,提高职业培训机构的培训能力。在产业集中度高的区域性中心城市,提升改造一批以高级技能培训为主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在地级城市,提升改造一批以中、高级技能培训为主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在经济较发达的县市,提升改造一批以初、中级技能培训为主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面向社会提供示范性技能训练和鉴定服务。完善职业分类制度,加快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鉴定题库的开发与更新,为职业培训和鉴定提供技术支持。加强职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依托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和职业院校,开展师资培训,加快培养既能讲授专业知识又能传授操作技能的教师队伍。实行专兼职教师制度,建立和完善职业培训教师在职培训和到企业实践制度。根据职业培训规律和特点,加强职业培训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培训的课程体系、培训计划大纲以及培训教材的开发。  (十)切实加强就业服务工作。加强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为各类劳动者提供完善的职业培训政策信息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定期公布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引导各类劳动者根据市场需求,选择适合自身需要的职业培训。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要了解、掌握培训需求,收集、发布培训信息,积极动员组织辖区内各类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及时提供就业信息和就业指导,协助落实相关就业扶持政策,促进其实现就业。  (十一)鼓励社会力量开展职业培训工作。各地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师资、设备、场地等基本条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开展职业培训,在师资培养、技能鉴定、就业信息服务、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等方面与其他职业培训机构同等对待。同时,要依法加强对各类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招生、收费、培训等环节的指导与监管,进一步提高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质量,推动民办职业培训健康发展。  (十二)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各地要建立培训项目管理制度,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择优认定、社会公示”的原则,制定承担政府补贴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的基本条件、认定程序和管理办法,组织专家进行严格评审,对符合条件的向社会公示。要严格执行开班申请、过程检查、结业审核三项制度。鼓励地方探索第三方监督机制,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组织对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估。  四、加大职业培训资金支持力度  (十三)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城乡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劳动者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培训合格并通过技能鉴定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未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应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根据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就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费补贴;企业新录用的符合职业培训补贴条件的劳动者,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培训机构开展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企业一定的培训费补贴。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费补贴的同时,对其中农村学员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员给予一定生活费补贴。  (十四)加大职业培训资金投入。各级政府对用于职业培训的各项补贴资金要加大整合力度,具备条件的地区,统一纳入就业专项资金,统筹使用,提高效益。各级财政要加大投入,调整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结构,逐步提高职业培训支出比重。有条件的地区要安排经费,对职业培训教材开发、师资培训、职业技能竞赛、评选表彰等基础工作给予支持。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培训补贴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五)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企业要按规定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企业职工教育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60%以上应用于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企业职工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所需费用从职工教育经费列支。企业应将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与使用情况列为厂务公开的内容,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公开,接受职工代表的质询和全体职工的监督。对自身没有能力开展职工培训,以及未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的企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依法对其职工教育经费实行统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培训服务。  (十六)加强职业培训资金监管。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加强对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的管理,明确资金用途、申领拨付程序和监管措施。2012年底前,各省(区、市)地级以上城市要依托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建立统一的职业培训信息管理平台,对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进行动态管理,对参训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不断提高地区之间信息共享程度。要根据当地产业发展规划、就业状况以及企业用人需要,合理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政府补贴培训的职业(工种),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要按照同一地区、同一工种补贴标准统一的原则,根据难易程度、时间长短和培训成本,以职业资格培训期限为基础,科学合理地确定培训补贴标准。根据培训对象特点和培训组织形式,在现有补贴培训机构方式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直补个人、直补企业等职业培训补贴方式,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探索发放培训券(卡)的方式。要采取切实措施,对补贴对象审核、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实行公开透明的办法,定期向全社会公开资金使用情况,审计部门依法加强对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的审计,防止骗取、挪用、以权谋私等问题的发生,确保资金安全,审计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告。监察部门对重大违纪违规问题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涉及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加强组织领导  (十七)完善工作机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职业培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切实加强职业培训工作。要把职业培训工作作为促进就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建立在政府统一领导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协调,发展改革、教育、科技、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农业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共同推动职业培训工作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十八)科学制定培训规划。各地要根据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的要求,在综合考虑当地劳动者职业培训实际需求、社会培训资源和能力的基础上,制定中长期职业培训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和人才发展总体规划。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结合本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状况、企业用工情况,对劳动力资源供求和培训需求信息等进行统计分析,并定期向社会发布。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在职业培训工作中的作用,做好本行业技能人才需求预测,指导本行业企业完善职工培训制度,落实职业培训政策措施。  (十九)加大宣传表彰力度。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制度,并对在职业培训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机构和个人给予表彰。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技能成才和成功创业的典型事迹,宣传优秀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在职业培训方面的特色做法和显著成效,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良好氛围。                              国务院                           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如何加强职业教育与培训以促进就业

3,如何加快发展我国的职业教育

要牢固确立职业教育在国家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位置,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适应技术进步和生产方式变革以及社会公共服务的需要,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一是要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统筹发展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转型,加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沟通,积极发展继续教育,打通从中职、专科、本科到研究生的上升通道,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搭建“立交桥”。二是要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行业企业积极支持和投身职业教育。三是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强化职业教育的技术技能积累作用。四是要提升发展保障水平。五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评估,减少对学校教育教学具体事务的干预。引导全社会确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技术、尊重创新的观念,促进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
因为合适的劳动力越来越少了,又肯干工资又不高大家都不想干活了,只好找些教育层次低些的再教育一下了就像赶猪一样要把人轰进工厂的节奏啊,市场经济下需要吗?实质如此你要是写文章的话,那理由光明堂皇:1. 我国几十年来没有正规的现代职业教育(没见人活的不好,外国人都在水生火热中)2. 时代要求,现代工业要求又红又专,我们的教育落后了,跟不上时代了(先进性在哪里?)3. 贴合现在的结构调整,要求专业化很强的专业队伍建设,为gdp更好更快的发展做贡献4. 展望,这要持之以恒,不断提高认识,重视,规划,再不远的将来更上新台阶我不是领导怎么讲话一套一套的,有没有?

如何加快发展我国的职业教育

4,如何促进职业教育发展

一、充分认识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我国正处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实现现代化建设战略目标的关键时期,综合国力的强弱越来越取决于劳动者的素质,取决于各类人才的质量和数量。21世纪,我国既需要发展知识密集型产业,也仍然需要发展各种劳动密集型产业。我国的国情和所处的历史阶段决定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要求是多样化的,不仅需要高层次创新人才,而且需要在各行各业进行技术传播和技术应用、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高素质劳动者。中等职业教育担负着培养高素质劳动者这一艰巨的历史重任,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国民素质,增强综合国力的重要力量。各地、各行业必须认真学习,全面、准确地理解和贯彻全教会精神,充分认识中等职业教育的重要战略地位和不可替代性,认真抓好中等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劳动力市场的变化,中等职业教育的现状不能适应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中初级专门人才的需要,也满足不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职业教育需求。在教育教学领域,职业教育观念和培养模式相对滞后,教学工作存在着片面强调学科体系和知识灌输,与生产和生活实际联系不紧密,对知识应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重视不够,实践和专业技能训练比较薄弱等问题,难以使学生形成熟练的职业技能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这些问题制约了中等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影响了高素质劳动者的培养。因此,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是中等职业教育面临的紧迫任务。 二、进一步明确培养目标和学制中等职业教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转变教育思想,树立以全面素质为基础、以能力为本位的新观念,培养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在生产、服务、技术和管理第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中初级专门人才。他们应当具有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具有基本的科学文化素养,掌握必需的文化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比较熟练的职业技能,具有继续学习的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立业创业能力;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心理;具有基本的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 根据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和进一步理顺我国学制的要求,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一般招收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基本学制为3至4年,以3年为主。 三、积极进行制度创新,实行灵活的教学制度中等职业学校应树立服务意识,积极进行制度创新,建立适应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和个人发展需要的教学制度。积极创造条件,实行全日制教育与部分时间制教育相结合,允许成年学员和有实际需要的学生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要进一步改革职业学校招生和学籍管理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可以适当放宽招生年龄限制,多种形式招收应届和往届初中毕业生,并允许接受其他高中阶段教育的学生转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要采取有效政策措施,可以实行按专业大类招生,学习一段时间后根据学生个人愿望和条件以及就业需要再确定专业方向。中等职业学校要开展学分制的试验,改革教学组织和管理制度,使学生能够根据社会需要和个人兴趣、条件选择课程和学习时间。要建立校际之间、相近专业之间学分相互承认的机制,允许学生跨专业、跨学校选择课程。对于从其他高中阶段学校转入的学生,承认其相应的学习经历或学分。 四、优化专业设置,加强专业建设科学合理地设置专业,是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和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的基础工作,也是职业学校主动适应社会需求的关键环节。国家将根据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颁布新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并组织有关行业,制定重点专业的设置标准和评估标准。省地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加强对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的指导和管理,在相关行业参与下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优化专业结构,提高专业教育资源的利用率和整体效益。国家、地方要通过专业评估,确定一批专业建设和教学质量示范学校,带动整个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工作。中等职业学校要坚持为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适应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按照国家颁布的专业目录和专业设置基本标准,结合自身办学条件合理设置专业。要坚持稳定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着力办好相对稳定的骨干专业,切实加强专业实验实习基地、专业师资队伍和相应的教学文件等基础建设,形成优势、办出特色;要通过拓宽和调整现有专业业务范围、开设新专业或专门化,满足社会需求和职业分化、变化的需要。
促进职业教育发展,我国采取了的措施有:1. 教学水平评估;2. 德育评估;3. 学校改名;4. 高职示范院校建设;5. 高职拨款力度加大。

5,如何促进现代职业教育发展

一、深化体制改革1.推进职业教育综合改革。统筹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招生、专业建设、实习实训、师资培训和就业政策,坚持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举,按照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产教融合、特色办学的原则,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形成多元化职业教育发展格局,推动一批在青本科院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建设一批与地方产业和技术技能人才需求相匹配的职业院校。2.完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扩大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调整、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完善职业院校治理结构,建立院校、行业、企业、社区等共同参与的院校理事会或董事会管理制度。深化校长职级制改革,出台职业学校校长专业标准,按照教育家、企业家的复合标准遴选培养职业学校校长,加快打造一支高水平的职业学校校长队伍。推进青岛市职业教育名校长培养工程,建设青岛市职业教育名校长、名企业家工作室。依托高校、名企业等优质资源,建设名校长、名企业家工作室驻高校(名企业)流动站。3.激发职业院校办学活力。鼓励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职业教育。积极探索在部分职业院校中开展办学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分配制度改革,允许职业院校将部分创收收入纳入绩效工资分配。逐步建立依据职业院校绩效拨款的制度。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探索公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相互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的机制。4.完善政府购买职业教育成果机制。完善以培养成果为导向,以培养质量为核心的政府购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成果机制,对非政府举办或未列入财政预算的职业院校,采取政府购买成果的方式,建立从预算内投入的长效机制。二、完善发展机制5.创新终身教育发展机制。将终身教育纳入全市学习型城市建设体系,统筹安排、统筹推进。落实国家关于终身教育发展的经费政策,增加各级政府对终身教育工作的经费投入。依托青岛开放大学等院校,加快建设青岛市远程教育资源库,大力推进社区数字化学习中心建设。到2020年,全市社区数字化学习中心配备率达到100%,80%以上的镇成教中心(社区教育中心)达到省级标准。探索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相互转换与积累的“学分银行”,促进各类教育沟通衔接,服务全民学习、终身学习。支持各区市创建全国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6.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加快健全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从学习到工作的各个阶段,适应劳动者多样化、差异化需求的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建立以职业院校、用人单位、社会培训机构为重点的职业培训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考核评价、竞赛选拔、激励机制,实现培训对象广覆盖、培训类型多样化、培训等级多层次和培训载体多元化。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落实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培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新型职业农民。7.统筹职业教育发展资金。重点扶持与产业发展衔接紧密、促进就业效果明显的职业院校发展。改善技工院校办学条件。设立职业教育专项基金,探索设立职业教育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进入,通过股权投资方式支持职业教育改革。8.支持青岛创业大学发展。在资金、土地等方面支持青岛创业大学创新建设运营模式。支持在各区市、有条件的驻青高校及部分职业院校设立青岛创业大学分校。驻青高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一次政府补贴的创业培训。同一年度内,已参加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的,不再享受该项创业培训补贴。三、提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质量9.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在开展校企合作中,引导行业重点企业主动将产业需求与合作院校的专业设置相对接,与合作院校共同制定人才培养规划,共同确定人才培养总体目标、层级结构及专业类别,完善产业与专业一体化合作共建机制。引导行业重点企业主动将职业标准与合作院校的课程内容相对接,推动职业院校将生产标准融入教学内容,与职业院校共同开发培训课程、共同编写培训教材。引导行业重点企业积极推进生产过程与教学过程的对接,主动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建设职业教育生产性公共实训基地,与职业院校共同建设实训设施、共同培育教师队伍、共同监控培训质量。10.加快推进紧密型职教集团建设。按照“市场导向、利益共享、合作互赢”的原则,鼓励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多元投资主体依法共建行业性、区域性职业教育集团(含技工教育集团,下同),积极探索以产权为纽带、校企一体的紧密型职业教育集团,建立健全管理模式和运作机制。在招生、就业、专业设置、实训基地建设和师资培养等方面依法赋予职教集团必要的事权和财权,推动职教集团内部实质性融合,鼓励职教集团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11.完善校企合作激励机制。将企业开展职业教育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纳入推荐评优评先、政府性贴息贷款等的评价体系。税务部门要充分发挥税收在促进职业教育发展中的作用,落实校企合作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优秀企业家借助企业以及自身品牌资源,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职业教育,投身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鼓励行业重点企业主动采取托管、入股、并购等方式参与职业院校建设。12.落实职工教育经费和就业准入制度。在重点领域开展就业准入制度检查,及时纠正企业的违规行为。鼓励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积极参与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对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并拒不改正的企业,依法收取其应承担的职工教育经费,统筹用于职业教育。四、加快基础能力建设13.实施现代职业教育“十百千万”工程。到2020年,围绕全市十条工业千亿级产业链和现代服务业主导产业,重点打造10所以上具有鲜明青岛特色、适应产业发展需求的品牌职业院校;建设100个以上内涵丰富、辐射能力强的市级骨干专业;培育1000名以上产学研能力较强的“双师型”教师;培养30万名以上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实现职业教育培养能力和质量的双提升。14.加快推进职教园区建设。统筹区域产业结构、产业特色、人口规模和现有职教资源,主动对接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合理布局职教园区和职业院校。开工建设青岛现代制造业职教园区、即墨职教园区、青岛市技师学院二期工程,推进青岛现代服务业职教园区、西部职教园区选址、土地征收和规划设计工作,并在下步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落实相关规划指标。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资源房屋管理、城乡建设、财政等部门要在项目规划、资金安排等方面予以优先保障,在审批和建设等各环节予以优先审核。15.加快全市职业培训平台建设。依托人力资源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加快建设职业培训公共资源平台,开展人力资源统计、预测、供求信息发布,逐步构建集提前预订、信息查询、自主选择、服务评价等功能于一体的培训服务新模式,推动职业培训资源跨区域、跨行业共建共享。16.构建职业教育研究网络。依托在青高校和研究机构,推进职业教育协同创新,构建不同层级、不同类型职业教育研究网络,重点加强对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就业状况、人才培养模式、职业资格标准、专业教学及课程标准、职业教育国际化等问题的研究,为全市职业教育发展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撑。五、加强组织领导17.落实职责分工。市教育部门负责统筹全市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协调解决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着力营造有利于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制度环境。18.强化督导评估。教育督导部门要完善督导评估办法,加强对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发展职业教育职责的督导。要建立以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程度、财政投入和人才培养产出效率、毕业生对口就业率、就业稳定率、职业倾向与发展测评等为主要要素的评估指标体系,实施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通过第三方机构定期对职业院校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统一向社会公布。
当前,我国现代职业教育已经进入到由规模扩张到精神内涵发展的时期。尤其是当前我国职业教育系统呈现出层次不清、关联性不强等状况,成为阻碍现代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的绊脚石,因此,我们必须要实现职业教育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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