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幼升小随迁子女政策,成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
来源:整理 编辑:职业培训教育 2024-03-24 12: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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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
《成都市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意见》办理就读,具体分为两类:一类是农业户口,《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或《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
1.需持申请人及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农业户口簿;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住证》及有效《劳动合同》于在所在镇(街道)登记点登记。
第二类是城镇户口《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
1.须持申请人及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在教育局教育科登记。
3.非一年级新生还需准备原就读学校证明。
如果符合各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条件,各区将根据政策统筹安排您的孩子就读。
成都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的学籍证明。现调整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
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
不再要求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简便了手续,更为人性化。
2,请问外来成都务工子女幼升小学手续怎么办理
有把户口迁上来么?(一)常住户口不在本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含成都高新区,以下简称五城区)而到五城区居住的人员;工作日到居住地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登记,并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1)持证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 (2)持证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 (3)《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子女入(转)学登记表》(居住地派出所签章)。 由登记点审核上述材料后,向其发放《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2.7月10-7月20日,登记点公布通过审核人员安排就读的学校。 3. 8月19日-8月31日,持证人持《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到安排的学校报到。(二)常住户口在本市五城区而到本市非五城区居住的人员;工作日到居住地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登记,填报《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表》,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1)申请人本人及其子女在同一户籍的原籍农业户口簿,或是原籍户口和农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原籍户口和林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 (2)持证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临时居住证》; (3)申请子女在本市五城区就读的,须提供其在五城区就业的有效《劳动合同》(由市人社局统一印制、编号、免费发放,重新换签或新签的具有防伪标识的有效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五城区内为法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纳税证明;申请子女在本市郊区(市)县就读的,须提供其在该郊区(市)县就业的有效《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该郊区(市)县为法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纳税证明。 由登记点审核上述材料后,向其发放《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2、7月10-7月20日,登记点公布通过审核人员安排就读的学校。 3、8月19日―8月31日,申请人持《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到安排的学校报到。希望能帮到你,望采纳赶紧去区教委问问去具体的手续吧,各地都不太一样,但是都差不多的,一般的情况下,需要办几个证件,户口本,身份证,接种证,这几个证是必须要的。
3,成都外来务工子女幼升小天府新区的劳动合同和居住证双流的社
成都外来务工子女幼升小,天府新区的劳动合同和居住证,双流的社保,是否可以在天府新区读书,最好到教育局执行。 目前该地区执行《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 今年的政策还没有出台,去年记者获悉,为切实做好全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我市《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制定出台。 《意见》的适用对象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含被监护人,下同)申请在成都市接受义务教育;《意见》中所称进城务工人员,是指在本市居住务工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以及本市户籍人员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常住户口不在本市中心城区,即不在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而到中心城区居住务工的人员;常住户口在本市中心城区而到本市非中心城区居住务工的人员;常住户口在本市非中心城区跨区(市)县居住务工的人员。 《意见》就具体工作职责、办理程序等做出了详细规定。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申请每学年集中办理一次,中途不办理入(转)学,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其他年级须提交原就读学校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的学籍证明。 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持证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或《成都市临时居住证》。 (2)持证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 (3)申请子女在本市中心城区就读的,须提供持证人与中心城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持证人在中心城区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申请子女在本市郊区(市)县就读的,须提供其与该区(市)县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持证人在该区(市)县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截至2015年5月31日,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 (5)《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截至2015年5月31日,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截至2015年5月31日,已在本市累计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缴费累计时间在申请入学登记前24个月内,且申请入学当月及之前3个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4,外来务工子女幼升小天府新区的劳动合同和居住证双流的社保
外来务工子女幼升小,天府新区的劳动合同和居住证,双流的社保,是否可以在天府新区读书,最好到教育局执行。 目前该地区参考2015年执行《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2016尚没有出台。 《意见》就具体工作职责、办理程序等做出了详细规定。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申请每学年集中办理一次,中途不办理入(转)学,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其他年级须提交原就读学校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的学籍证明。 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持证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或《成都市临时居住证》。 (2)持证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 (3)申请子女在本市中心城区就读的,须提供持证人与中心城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持证人在中心城区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申请子女在本市郊区(市)县就读的,须提供其与该区(市)县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持证人在该区(市)县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截至2015年5月31日,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 (5)《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截至2015年5月31日,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截至2015年5月31日,已在本市累计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缴费累计时间在申请入学登记前24个月内,且申请入学当月及之前3个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成都外来务工子女幼升小,天府新区的劳动合同和居住证,双流的社保,是否可以在天府新区读书,最好到教育局执行。 目前该地区执行《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 今年的政策还没有出台,去年记者获悉,为切实做好全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我市《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制定出台。 《意见》的适用对象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含被监护人,下同)申请在成都市接受义务教育;《意见》中所称进城务工人员,是指在本市居住务工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以及本市户籍人员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常住户口不在本市中心城区,即不在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而到中心城区居住务工的人员;常住户口在本市中心城区而到本市非中心城区居住务工的人员;常住户口在本市非中心城区跨区(市)县居住务工的人员。 《意见》就具体工作职责、办理程序等做出了详细规定。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申请每学年集中办理一次,中途不办理入(转)学,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其他年级须提交原就读学校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的学籍证明。 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持证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或《成都市临时居住证》。 (2)持证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 (3)申请子女在本市中心城区就读的,须提供持证人与中心城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持证人在中心城区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申请子女在本市郊区(市)县就读的,须提供其与该区(市)县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持证人在该区(市)县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截至2015年5月31日,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 (5)《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截至2015年5月31日,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截至2015年5月31日,已在本市累计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缴费累计时间在申请入学登记前24个月内,且申请入学当月及之前3个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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