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人即将患上尘肺病职业病,此人职业病所需费用全部由贵公司负责,另外,如果你招了被诊断为疑似职业病的人,继续在疑似职业病相关的岗位工作,那么这个人就会很快发展成“职业病”,(“职业-3检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参考技术GBZ188-2007和卫生部令第23号“职业,至于“职业-3检查行政措施”,还有什么好等的吗。

 职业 健康 检查管理办法

1、 职业 健康 检查管理办法

谢谢你的建议。根据中央编办《关于职业卫生监督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文件精神,明确了职业-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为监督管理主体。卫生部的草案已经公布一年了。正式草案什么时候能出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用人单位监督管理办法职业-3/监护,已经2012年3月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至于“职业-3检查行政措施”,还有什么好等的吗?会联合发行吗?(“职业-3检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参考技术GBZ188-2007和卫生部令第23号“职业。卫生部78号令已废止21号、25号(均与职业-3/)有关。

2、员工入职前体检出 职业病

在这种情况下,贵公司进行了体检,发现疑似职业有病;如果贵公司招聘的岗位与诊断结果没有因果关系,则不存在风险;不过最好咨询卫生局职业疾病管理科,获得许可后再招聘。另外,如果你招了被诊断为疑似职业病的人,继续在疑似职业病相关的岗位工作,那么这个人就会很快发展成“职业病”,所以贵公司存在责任风险。比如招聘人员已确诊为尘肺病“疑似职业病”,你公司招聘他继续从事粉尘岗位工作,此人即将患上尘肺病职业病,此人职业病所需费用全部由贵公司负责。这就是你们公司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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