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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考435分女孩有什么学校可读

读卫校是不假现在护士欠缺,一毕业就能找到工作
学做厨师。以后嫁人后做职业太太,一手烧菜好手艺留住男人
好的专业分数不够
去学手艺吧- -
读卫校吧…………
好像不是很好

中考435分女孩有什么学校可读

2,职业本科与本科的区别是什么

职业本科与本科在毕业证学位、制度、社会认同度和专业范围上有所不同。职业本科:教育部为了适应我国高级技能人才紧缺的国情,结合国际职业教育发展的总趋势提出的一个新的教育体系。本科:主要是以理论教育为主,学习的动手能力不强,高等职业本科教育强调理论和实践训练并重,强调以就业为导向,毕业生有直接上岗工作能力,在就业市场更具竞争力。职业本科与本科的区别具体如下:1、高职本科是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的一种,学位为专业学士。高职本科与普通本科共同构成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全日制本科层次。普通本科是高考时提前批,一本,二本,三本录取的本科。还有其他形式可以获得本科学历,如成人自考,助学班等,但这些形式都不被社会广泛认可。目前,我国有普通本科院校742所,这些学校都有普通本科学位的授予权。2、高职本科也是本科,但是针对性比较强,基本属于专业培养某一领域的人才,如生产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对以后的职业基本就定性了。普通本科虽然也有专业之分,但是学到的东西普遍比较虚,实用性远不如高职的。但是相对面也比较广,毕业之后跨专业乱就业的也很多。3、普通本科的含金量更高,高职主要侧重于技能。4、制度不同。本科学历主要分为全日制本科和非全日制本科两种;高等职业本科是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的一种。5、毕业证学位不同。大学本科的证件为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高等职业本科的证件学位为专业学士。

职业本科与本科的区别是什么

3,你认为职业教育法哪些需要完善

时至今日,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日趋深入,当时提出的相关法律规范和目标有的已经落实,还有些新的问题涌现出来。因此,面对新的情况,应对《职业教育法》进行修订和完善,其重点应在以下10个方面。 1.应用法律语言明确职业教育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提升国民基本素养、提高产业和产品质量水平中的地位和作用。 2.明确职业教育在现代教育制度体系框架中的地位,并建立普职教育的融通机制。 3.明确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定位,并建立与义务教育、高校工科教育等的衔接与合作通道。 4.归纳和尊重职业教育的办学、教学和人才培养特点,加强基础能力和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并给予相应的法律、政策、经费等支持,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 5.扩大职业院校面向社会、面向产业、面向人人办学的自主权,保障职业院校依据学校办学、教学特色推进教育发展。 6.明确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行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责任、义务、权力和利益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7.完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政府统筹和部门协调,依法确定职业教育保障机制,增加经费投入,加强督导评估。 8.结合地方实际和行业特点,制订相关的实施条例或细则,加强相关法律的有用性和实操性。 9.通过国家相关法规在税收减免、行业改进、产品更新、政府褒奖、政策倾斜等方面对参与和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企业、部门予以肯定和扶持,完善职业教育发展的社会环境,形成支撑职业教育发展的法律结构。 10.将职业素质定位国民基本素质之一,而非低人一等的“另轨”标准,提高国民敬业、乐业的水平,促进社会健康和高水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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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认为职业教育法哪些需要完善

4,二战后德国的职业技术教育是怎样发展的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德国的职业教育作为战后经济重建的一部分,受到极大的重视。德国从健全职业教育法规体系入手,将职教与普教相结合,多形式完备职业教育体系,建立双元制培训机制,加强职业指导,进一步促进了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 一、健全职业教育法规体系,以法令形式保证职业教育的实施。1871年,德国宪法就将职业教育定为义务教育。它规定18岁以前完成普通教育而未进高级中学就学的青年必须接受义务职业教育。战后的有关各项条款一般是以前法定内容大重申或修订。特别是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社会的发展及科技进步对职业教育的要求不断提高。为了使职业教育体系适应经济走向市场,依法发展,联邦德国颁布了十多项有关职业教育的法令,如《职业教育法》、《职业促进法》、《实践训练师资规格条例》、《手工业学徒结业考试条例》等。其中1969年颁布《的职业教育法》是最基本、最权威的法规。它对当今社会条件下职业学校的办学条件、企业培训条件作了详尽的要求;对承认的13类约450个专业(工种)作了具体规定;对社会参与与监督作了全面系统的阐述。同时,对各类职业训练制度、组织、期限和考试制度作了原则性规定,野对原则教育研究工作作出了决定。依法发展,违法必究,法规体系的健全为职业教育体系的形成和良性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 二、多形式完备职业教育体系。战后,德国又建立了职业补习学校、继续进修学校等,组成了德国第二条教育途径,使德国职业教育具体实施形式多样。仅教育机构而言。它既有普通职业教育机构,也有训练残疾青少年的特殊职业学校,几乎社会上所有职业人才都可在相应的职业学校中得到培训。现有450个职业可培训后获得合格证书。就培训时间而言,有全日制、部分时间制;有白天授课也有夜间授课、函授等。修业年限1—4年不等,招生条件各异,办学既有私立的、公立的,也有企业单位独办的和企业联合办的。这种多样化的职业教育体系,为德国培训各级各类职业人才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三、建立“双元制培训体系”。德国建立有职前与职后教育相结合的双元制教育体系。有为适龄青年接受职业教育的学校,也有为在业人员进修提高的学校。它们之间相互补充、相互衔接,成为一个完整的职业教育网络,为广大适龄青年和就业人员提供了广泛的就业教育和进修提高的机会。为充分调动企业界的积极性,特别是中小型企业的积极性,德国采取职业培训与就业制度相结合的方法,促使各行各业都来办职业教育,广开了办学渠道,促进了配套的职业教育网的形成。由于职业培训与就业制度相结合,培训与直接的生产过程密切结合,可以利用企业的设备和人员条件,这样就节省了学校单独承担职业训练的情况下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而学徒在训练过程中可以直接参加物质生产过程,既可达到理论联系实际的目的,又能为社会创造物质财富,从而也可以改善本身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四、建立职教与普教相结合的教育体系。战后德国,职业教育并不是从职业学校才开始的,而是在中学就开始了职业预备教育。有了中学的预备阶段,职业教育不是突然进入学生的学习活动,这便于学生自然过渡。同时,又使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联系更紧密,成为一个有机整体。战前,德国实科学校的毕业生都直接就业。战后,由于普及义务教育水平的提高和有关法令规定,实科学校逐渐变为进入职业教育的一种预备教育阶段。后来又增加了主要学校作为职业预备教育。1969年设立的专科高中是专为进入职业教育而又想升入高等学校的学生创办的。后来设的职业完全中学也是如此,这两类学校的设立使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得到进一步的沟通。 五、建立系统的职业指导体系。 为了帮助学生在小学后定向分流,及在后来选择培训工种中作出比较适合的选择,德国各州相继成立了职业指导总局。德国的职业指导,从小学4年级就开始考虑学生适合上哪类中学。然后,经过两年的观察、定向,确定究竟上哪类中学。在中学里,再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进行指导。到9或10年级最后决定培训工种。这样经历6年左右的时间,让学生和家长反复了解扩大视野,比较主动和灵活地确定将来从事的工作。时间是充裕的,指导也很系统。正是由于其完备的指导系统及良好的指导工作,才使得德国职业教育运行至今仍广受人们的欢迎。
二战后德国的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历程如下:和英国一样德国职业教育最早可追溯至中世纪早期的行会制度。当时,在手工业部门的某些行业中出现了以师傅带学徒,从学徒到帮工,最后成为师傅的学艺方式。到了中世纪后期,这一早期意义上的职业培训方式便流行了下来。一、校外职业培训史校外职业培训主要指学徒培训。源于中世纪,其最早的史证是1192年科隆旋工规章。在中世纪以及后来的几个世纪里,学徒训练主要集中于手工业部门。二、学校职业教育史最早具有职业教育性质的学校可以追溯到16、17世纪宗教界与实业界一起举办的星期日学校。到了18世纪,在启蒙运动和重商主义影响下,建立了实科学校、商业学校和各种职业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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