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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国家购房新政策问题解答

关于国家购房新政策问题解答: 已经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购买第二套房时按“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政策执行; 已经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均暂停在本市购房。

关于国家购房新政策问题解答

2,国家对居民首次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多少

降低为购房款总额的20%。
从11月1日起,居民首次购买自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降至20%。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昨日公布了包括下调首套房首付、下调契税税率、免征印花税、下调房贷利率等系列措施。
地主房子可以贴金! 老百姓土房贴砖也难! 减免补保!则会水涨船高!! 现在需要治本。

国家对居民首次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多少

3,现在买房政策是什么取消契税了吗二手房也是吗

和之前一样,普通房满五、唯一分别减免营业税。个税,契税不减免、首次购房根据面积优惠~  一手房、二手房一样~
国家对低收入者住房保障的新政策出台后,性急人士已经开始为“夹心层”——家庭经济情况略好的中等收入者争取政策保障...其次,补助中等收入者买房,会加重其生活负担而不是改善。 据媒体调查表明,59.8%%的人认为高房价对中等收入者影响...

现在买房政策是什么取消契税了吗二手房也是吗

4,新政策限购房令

五大新政 中央“点刹”房价过快增长 伴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回升,近期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等问题引起决策层高度重视。昨天,国务院正式下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房贷: 二套房首付不低于40% 《通知》要求,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并要求,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金融机构在继续支持居民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同时,要严格二套住房购房贷款管理,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 另外,继续实施差别化的住房税收政策。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首次购房与非首次购房的差别化税收政策。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不得给予相关税收优惠。同时,要加快研究完善住房税收政策,引导居民树立合理、节约的住房消费观念。 2地价: 探索土地出让综合评标 《通知》要求增加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应,提高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效率。城市人民政府要抓紧编制2010-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重点明确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的建设规模,并分解到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计划,落实到地块,明确各地块住房套型结构比例等控制性指标要求。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住房有效供应不足的城市,要切实扩大上述五类住房的建设用地供应量和比例。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要求各地要综合考虑土地价格、价款缴纳、合同约定开发时限及企业闲置地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土地供应方式和内容,探索土地出让综合评标方法。违法违规用地和囤地、炒地行为。并指出,对拖欠土地价款、违反合同约定的单位和个人,要限制其参与土地出让活动。从严控制商品住房项目单宗土地出让面积。 3售房: 须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明码标价 《通知》还要求,要结合当地实际,合理确定商品住房项目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已取得预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进一步建立健全新建商品房、存量房交易合同网上备案制度,加大交易资金监管力度。 4保障性住房: 三年内将惠及1540万户 力争到2012年末,基本解决1540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保障性住房建设在2010年一开年,中央就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通过城市棚户区改造和新建、改建、政府购置等方式增加廉租住房及经济适用住房房源,着力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通知》要求加快建设限价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中央承诺将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适当提高对中西部地区廉租住房建设的补助标准,改进和完善中央补助资金的下达方式,调动地方积极性,确保资金使用效果。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提供贷款。 5税收: 抓紧清理越权减免税 《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本地情况,认真落实差别化的土地、金融、税收等政策,抓紧清理和纠正地方出台的越权减免税以及其他与中央调控要求不相符合的规定。对于境外机构和个人在境内投资购买房地产的,要严格按照现行政策执行。要按照支持居民合理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增加有效供给、完善相关政策的原则,加大工作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这段是节选给你的,如果是购房人的话看这段就够了,其他的没用。你要全文的话也有,太多了。 (二)暂时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在本市主城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下同)暂时实行住房限购政策。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购买第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暂停购买第3套住房。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主城区无住房的,可凭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本市主城区购买1套住房,暂停购买第2套住房,不能提供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主城区购买住房。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全部或部分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满18周岁子女。居民家庭拥有住房套数,以新购住房时本市房地产登记信息系统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数量和权属登记系统记载住房数量为准。新购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时间为准,新购二手住房时间以交易过户受理时间为准。本实施意见发布之日前已签订住房买卖合同的,须于今年2月28日前完成住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 限购政策实施期间,购房人在新购住房时应如实填写《购房人家庭成员住房情况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供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资料(以下统称证明材料),作为住房买卖合同的附件和办理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权属登记的申请材料。购房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房管部门要核验购房人提供的《申报表》和证明材料,查询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主城区拥有住房的套数。经核实不属于限购对象的,予以通过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和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经核实购房人属于限购对象不予办理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的,房管部门应当正式告知住房买卖合同签约双方,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应当与购房人解除住房买卖合同、注销二手住房买卖合同的信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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