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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教育与义务教育法属于什么

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不属于
职业教育与义务教育法属于教育法

职业教育与义务教育法属于什么

2,你认为职业教育法哪些需要完善

时至今日,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日趋深入,当时提出的相关法律规范和目标有的已经落实,还有些新的问题涌现出来。因此,面对新的情况,应对《职业教育法》进行修订和完善,其重点应在以下10个方面。 1.应用法律语言明确职业教育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提升国民基本素养、提高产业和产品质量水平中的地位和作用。 2.明确职业教育在现代教育制度体系框架中的地位,并建立普职教育的融通机制。 3.明确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定位,并建立与义务教育、高校工科教育等的衔接与合作通道。 4.归纳和尊重职业教育的办学、教学和人才培养特点,加强基础能力和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并给予相应的法律、政策、经费等支持,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 5.扩大职业院校面向社会、面向产业、面向人人办学的自主权,保障职业院校依据学校办学、教学特色推进教育发展。 6.明确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行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责任、义务、权力和利益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7.完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政府统筹和部门协调,依法确定职业教育保障机制,增加经费投入,加强督导评估。 8.结合地方实际和行业特点,制订相关的实施条例或细则,加强相关法律的有用性和实操性。 9.通过国家相关法规在税收减免、行业改进、产品更新、政府褒奖、政策倾斜等方面对参与和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企业、部门予以肯定和扶持,完善职业教育发展的社会环境,形成支撑职业教育发展的法律结构。 10.将职业素质定位国民基本素质之一,而非低人一等的“另轨”标准,提高国民敬业、乐业的水平,促进社会健康和高水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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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认为职业教育法哪些需要完善

3,简述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有哪些亮点

有9个方面的重大突破不能不提。第一,指明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这个根本的方向。上个世纪,由于各地经济、文化水平的差异,使得义务教育阶段形成了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乃至学校之间较大的发展差距。随着经济的发展,这种差距越拉越大。新《义务教育法》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纳入了法制的轨道,将均衡教育思想作为新《义务教育法》的根本指导思想,可以说新《义务教育法》的里程碑意义,最重要的就体现在从过去的各自发展走上今天的均衡发展的道路。 第二,明确了义务教育承担实施素质教育的重大使命。我们过去推进义务教育时,主要是解决孩子有书可读、有学可上的问题,还谈不上素质教育。新《义务教育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义务教育纳入到实施素质教育的轨道上来,把实施素质教育作为义务教育的一项新的历史使命。新《义务教育法》同时把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作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点,并且提出了一系列实施素质教育的措施。 第三,新的《义务教育法》回归了义务教育免费的本质。普及教育、强制教育和免费教育是义务教育的本质特征,免费的步骤可以根据国情来分步实施,但必须坚持免费的特点。公益性是整个教育事业的特征,义务教育要更彻底一些,不仅仅是普及的、强制的,还应该是免费的。新《义务教育法》在免费教育上又迈出了一大步,在1986年不收学费的基础上增加了不收杂费的内容。中央财政将从今年开始,用两年时间免除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城市地区还要深入调查研究、制定方案、加快进程。 第四,进一步完善了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强化了省级的统筹实施。此次新《义务教育法》一个很大的突破,就是在“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省级政府的统筹和责任,实践着从“人民教育人民办”到“义务教育政府办”的转变。原来看到乡镇一级难负其责,就将统筹责任放到县一级;现在县级基本上是吃财政饭,也无力承担,事业的发展必须要加大省级的责任。对教育的均衡发展、加大对农村教育经费保障的力度、加强对贫困地区的支持而言,省级的统筹都非常重要,这也是新《义务教育法》的一大亮点。 第五,确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再一次明确了义务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分担机制,分项目、按比例分担;义务教育经费预算单列;规范义务教育的专项转移支付;设立义务教育的专项资金。通过这样几个渠道,建立起义务教育比较完善的经费保障机制。 第六,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平等权利。新《义务教育法》强调了对非户籍所在地,特别是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确定了流动人口子女居住地人民政府要为他们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这将会对城市化进程的平稳推进起到关键性作用。 第七,规范了义务教育的办学行为。过去我们对义务教育的办学行为主要是从政策上进行规范,新《义务教育法》对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出手是比较重的:一是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关键是要对学校在资源、政策上进行公平的分配,不得有政策、资金、资源的倾斜,这一条体现了全社会对教育公平的强烈愿望。二是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也就是“名校不能变民校”。三是第25条的规定,“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第八,建立了义务教育新的教师职务制度。过去我们中小学的教师职务序列是中、小学分设,中学的初级、中级、高级与助教、讲师和副教授相对应,而小学则达不到。新《义务教育法》将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职务序列打通,小学和中学的差别不复存在,初级、中级、高级都与助教、讲师和副教授相对应,小学教师也可以评副教授,对小学教师是很大的鼓励。实际上,过去设立的在小学任教的中学高级教师的职称是不规范的。这一新规定对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发挥聪明才智都是一个很大的激励。特别是让小学教师看到了自身发展提高的前景,对小学教师是个福音。这个全新的制度,在教师职务制度上有了新突破。当然还需要一些配套性的规定。 第九,增强了《义务教育法》执法的可操作性。全面规定了《义务教育法》的法律责任,63条中有10条规定的是法律责任,将《义务教育法》的执法性、操作性提到一个空前的高度。而且规范了22种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违法行为及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过去的18条《义务教育法》虽然起到了很大的历史作用,但操作性比较差,新的《义务教育法》则完全弥补了这种缺憾,大大增强了可操作性,加大了执法力度。

简述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有哪些亮点

4,呼和浩特的教师招聘语文小学考试综合知识和专业知道复习方向

综合知识当中主要是两学(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的内容,其次还有师德,法律方面的,但只是相当小的比例,所以复习的话两学能拿下的话基本就没什么问题了;专业知识您复习的肯定就是小学语文了,这个就是买到专业书籍背,没什么好的办法。祝你教师梦圆满!希望能够采纳!
不可以的 再说了,你可以找其他啊
附件《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大纲(试行)一、考试目的、意义和范围《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察应试者应掌握的教育原理、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以及运用这些基本知识和原理分析与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二、考试方式与试卷结构 (一)考试方式:笔试、闭卷。(二)试卷分数:满分为100分。 (三)考试时间:120分钟。 (四)试题难易比例:容易,中等偏易,中等偏难,难;它们在试卷中所占分数比例依次大致为:20%、30%、30%、20%。 (五)考试范围及比例:教育原理约占40%,教育心理学约占40%,教育法律法规约占20%。(六)试卷一般包括四个题型:是非判断题、单向选择题、多向选择题和案例分析题,题量约100—120题。三、评价目标(一)准确地再认或再现有关知识和原理。(二)准确地理解有关概念的内涵及外延,熟练掌握基本原理。(三)具有运用基本理论对学校教育、教学现象进行分析、综合、判断。(四)准确、恰当地使用有关专业术语,文字通顺,层次清楚,有论有据,合乎逻辑地表述。(五)掌握初步的教育教学研究技能。四、考试内容第一编 教育原理(占40%)第一章 教育概述第一节 教育的概念第二节 教育的基本要素 第三节 教育的历史形态第四节 教育理论发展概述第二章 教育规律第一节 教育规律概述第二节 教育与社会发展第三节 教育与人的发展第三章 教育目的第一节 教育目的概述第二节 我国的教育目的第三节 我国的教育功能第四章 教育制度第一节 学校教育制度概述第二节 我国教育制度第五章 课程第一节 课程及其基本理论第二节 我国新课程改革概述第六章 教学第一节 教学概述第二节 教学过程第三节 教学原则第四节 教学组织形式第七章 德智体美教育第一节 德育第二节 智育第三节 体育第四节 美育第八章 课外活动第一节 课外活动的特点和任务第二节 课外活动的要求和组织形式第九章 家庭教育第一节 家庭教育的地位和作用第二节 家庭教育的特点和要求第三节 学校对家庭教育的指导第十章 班主任工作第一节 班主任工作概述第二节 班主任工作的内容和方法 第十一章 教师第一节 教师的地位和作用第二节 教师的任务和劳动的特点第三节 教师的基本素质的培养与提高第十二章 学生第一节 学生在教育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第二节 中小学生年龄特征与教育第三节 幼儿年龄特征与教育第二编 教育心理学(占40%)第一章 教育心理学概述 第一节 教育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与研究内容 第二节 教育心理学的任务和意义第三节 教育心理学的发展概况第二章 教育心理基本理论 第一节 心理发展与教育 第二节 学习的基本理论 第三节 国外几种学习理论与评价第三章 学习动机 第一节 学习动机概述 第二节 学习动机理论 第三节 学习动机的培养与激发 第四章 知识的学习 第一节 知识的理解 第二节 知识的保持 第三节 知识的应用第四节 学习的迁移第五章 技能的形成 第一节 技能概述 第二节 技能的形成第三节 培养技能的基本途径及有效方法第六章 品德心理第一节 品德概述第二节 品德的形成发展第三节 学生不良品德的矫正第七章 学生心理的个别差异与因材施教 第一节 学生心理的个别差异第二节 因材施教的心理学问题第三节 特殊儿童与教育 第八章 教师心理 第一节 教师心理品质及其形成和作用第二节 教师的威信与尊师爱生关系的形成第九章 心理健康教育第一节 心理健康教育概述第二节 幼儿与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第十章 课堂教育心理第一节 课堂管理的心理学原理及其策略第二节 教学设计的心理学问题第三编 教育法规(占20%)第一章 教育法第一节 总则第二节 教育基本制度第三节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第四节 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第五节 受教育者第六节 教育与社会第七节 教育投入与条件保障第八节 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第九节 法律责任第二章 新义务教育法第一节 总则第二节 学生第三节 学校第四节 教师第五节 教育教学第六节 经费保障第七节 法律责任第三章 职业教育法 第一节 总则第二节 职业教育体系第三节 职业教育的实施第四节 职业教育的保障条件第四章 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一节 总则第二节 设立第三节 学校的组织与活动第四节 教师与受教育者第五节 学校资产与财务管理第六节 管理与监督第七节 扶持与奖励第八节 变更与终止第九节 法律责任第五章 教师法第一节 总则第二节 权利和义务第三节 资格和任用第四节 教师资格条件第五节 培养和培训第六节 考核、待遇和奖励第七节 法律责任第六章 教师资格条例第一节 总则第二节 教师资格分类与适用第三节 教师资格条件第四节 教师资格考试第五节 教师资格认定第六节 罚则第七章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第一节 总则第二节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第三节 管理和监督第八章 教学成果奖励条例第一节 教学成果的概述第二节 教学成果的认定第三节 教学成果的奖励五、参考复习书籍(一)教育原理方面1. 王道俊、王汉澜主编《教育学》(新编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4年出版。2. 南京师大教育系主编《教育学》,人民教育出版社。3. 叶澜主编《教育概论》,人民教育出版社。(二)教育心理学方面1. 潘菽主编《教育心理学》,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年出版。2. 陈琦、刘儒德主编的《当代教育心理学》,北师大出版社出版。3. 皮连生《教育心理学》,上海教育出版社2004年出版。 以上资料是我们本地教师招聘考试的试行大纲,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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